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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投票历程

回复 227# 棍哥 的帖子

去除虚假的希望,就是制造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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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0# 棍哥 的帖子

我的主张是:进程这种事,能密谋就密谋,不能当然也没辙了。看起来是不能。那就不能指望一种公开的进程能成功。
其实我也不排除它能成功的可能性,但是失败的可能性肯定远远大于成功的可能性。所以我的希望就是:行动要建立在即便失败,也不要有明显的副作用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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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4# 棍哥 的帖子

我说的是:现阶段没办法密谋。OK?
这就比方说:虽然飞起来挺好,但是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你不可以从楼顶上飞下去,那个不叫飞,那个叫摔死。
同理,你最好也不要用公开的方法,干密谋才能干成的事。除非是下定决心赌一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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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6# 棍哥 的帖子

赌的就是名声呗。
如果彻底失败,难免会被人看成是幼稚迂腐之人。而为了防止被别人这么看待,往往又要大肆骂人以推卸责任。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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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1# 棍哥 的帖子

政府的公信力大概是负的吧,呵呵。它是靠强力来弥补公信力的不足的。
败了开骂,不等于开骂的都是败了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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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6-20 23:29 发表
哦,都负数了,还能下注,这个数学原理在什么地方呢?解解
你一头汗,偶理解。但你公开这样说,就是用汗在赌。。。当然你赌什么偶是不知道的,你也不会告诉偶,偶也不想知道。
负数当然可以往下了。
公信力是负数的概念很好理解吧?你的主张,人家因为你而直接相信,即为正;无所谓(需要具体考察主张以后再决定),即为零;因为你就不想信了,即为负。当然也有一个大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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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6-20 23:48 发表
改得挺快的,呵呵,不过,也不公示下,心眼挺多的。
238# nkpoper改动的地方是:原“公信力”改为“名声”。
主要是因为你看得快吧。汗。如果写完马上改,系统就不给公示了。意思就是说:反正还没人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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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9# 风尘梦 的帖子

关键是要知道中国没有民主,而不是要走一个过场证明它。参加了假选举,你就还要负责证明或者至少是说明选举是假的;不能参加选举,那绝对是不民主,不是更省事吗?
我从来也不认为萨达姆搞一个假投票,证明自己获得100%支持,比他直接说自己获得100%支持,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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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2# 风尘梦 的帖子

我们都吵了那么半天了,意义所在我当然知道。
这里面的争议是:
我认为:参加选举的意义在于吸引公众的眼球,使他们关注民主;
而你们认为:参加选举的意义在于让公众知道他们有民主权利,或者知道中国没民主。
我认为你们的这种想法,就跟普法教育一样,是没意义的。中国人不是不知道民主才不去争取选举,正如中国人不是不知道法律,才不去依靠法律。中国人都知道,知道中国没这些东西。
“让公众知道”这种事,只要做了肯定有好处,只是一个好处大小的问题,跟声势大小有关。
而“吸引眼球”这种事,则必须选择适当的方式,迎合公众的心理和现实需要,才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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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5# 风尘梦 的帖子

我不认为:有投票权比没有好。假的比没有强,这个逻辑并不成立。
中共的民意代表不合法,是一个基本事实,根本用不着真的假的。如果不选举,他代表什么民意?如果是假选举,他倒可以逼你提证据证明他是假的。
至于假戏真做,其实也不是这么做的。因为做什么戏,主导权不在民众这一边,只能是假戏假做,或者是假戏不做,二选一。这就像钱明奇上法庭,你上一次上两次上三次,上N次。法律没有,那永远还是没有。他可以拒绝受理,也可以受理,反正不叫你赢就是了。受理不受理都是耍流氓,又什么区别呢?
这种事唯一的转机,就是想办法吸引眼球,只要能吸引到,哪怕是自杀性爆炸这么极端且有重大副作用的手段,也不是完全没意义。只要吸引不到,上一万次也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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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7# 风尘梦 的帖子

请参考我在那个帖子下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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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6-22 22:33 发表
其实你按你的逻辑该大加鞭打钱明奇愚蠢才是啊,前期还去假戏假做搞上十年,直接投弹不是就行了。看你的主张是乎直接投弹了,直接开干?好啊,偶等懦夫等你胜利的消息。。。。
钱明奇又不是搞政治的,他一开始不明白中国没法律是正常的。更何况爆炸这种事如此极端,拖上10年再正常不过。

搞政治装傻...只能算是做戏吧。问题是这个戏也得有人捧才是吧?
这拨人做事往往就是:做戏10年,最后也换不来一声爆炸.......还要指责民众不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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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0# 棍哥 的帖子

钱明奇扔炸弹以前本来就不是搞政治的。

此外,我什么时候说要革命和炸弹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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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3# 棍哥 的帖子

我已经说了:扔炸弹以前。你也开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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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6-22 23:31 发表
你不是多次以钱明奇为例来反衬投票的无意义吗?想来这就是你的主张了吧,你玄之又玄的说半天,叫大家怎么猜啊?
又转换战场啦?呵呵。
钱明奇说明了:上法庭是没意义的,因为法律是假的,你上多少次也真不了。投票也是如此。
至于要不要扔炸弹,那是另一回事。扔炸弹只能说明法律是假的,不能说明扔炸弹就是完全正确的。

其实,你们这个投票战略,就跟你现在这种转来转去顶贴的战略是一样的。这样在本站当然是可以顶起来,但是在社会上是不是吃得开,还说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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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2# 棍哥 的帖子

谁说扔炸弹是唯一方式啦?你为了没事顶贴,非要故意歪曲别人么?
我的“只能”,后面还有半句吧?
语文都可以装作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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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4# 棍哥 的帖子

装糊涂还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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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6-22 23:58 发表
跟你学的嘛,大家交流进步
你就继续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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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8# 棍哥 的帖子

盖楼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为盖楼而盖楼,却很容易被人认作无聊。
参选的初衷也是好的,但是明知道选举是假的,为了吸引眼球而参选,这也未必不会被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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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0# 棍哥 的帖子

我已经说过很多很多遍了。你们做戏可以,只要得到了好的结果,做戏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失败,那就是你们自己看走了眼,不许骂人。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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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0# 棍哥 的帖子

另及:下岗女工可以是真诚的,我对个别下岗女工,不作过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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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3# 棍哥 的帖子

又开始抹黑了不是?
我说得很清楚:如果失败,不许骂人。
这个话哪里是神通级了?
为了盖楼,可以装傻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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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6-23 00:19 发表
你意思,最终还是要按你分的阶级来讨论谁是真,谁是假,谁该厌恶,谁该要求?
同志,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尊称你?同志,你正在做和党一样的工作啊,是说你言论透着高大伟岸,敬仰
任何事本来就要参照人的职位和能力。否则岂不就成了五毛说的了:你说总理不好不是?让你当总理,你能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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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7# 棍哥 的帖子

我什么时候说:如果失败,就一定骂人了?继续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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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6-23 00:27 发表
你意思就是以你的理论为指导思想按职位和能力分等级吧,三六九等你大笔一挥而就,否则就是五毛云云,敬仰
你本事不小。不断篡改别人的话,有意思吗?
你自己慢慢改吧。我已经说了不少了,够你一直改下去了。不奉陪了。
你们这种明知道投票是假的,还要参加的行径,就是你这种表演方式。至于能不能得手,就看造化了。但是记住:如果失败,不许骂人。如果失败以后,你们非要认定有什么人是SB,那么就是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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