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西来 于 2012-8-28 21:32 发表 
天主教有许多不文明,但改革后的基督教很文明。我不是基督徒,但把美国的历史和加尔文教连在一起明白了美式民主的由来,美国伟大在哪里。在大陆,可恶的历史骗了我太多年。
改革后的基督教很文明,那不过是你想的。
文明是一个过程,任何宗教,如果国家文明,宗教都可以文明。如果国家不文明,宗教自然要胡作非为。西方国家确实比中国文明,但是基督教的文明程度,以及与文明的关系,却是另一回事。如下文。(北美殖民地一直跟着英国信新教)
<<<<<<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科学昌明的美国,信仰基督教的人数正在减少之中。基督教一次拼命地向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地区发展信徒。
作为对比,几百年前在被美国人称为母州(mother state)的弗吉尼亚,1612年由总督德尔(Thomas Dale)发布的法律规定(摘自方.舟.子“美国不以基督教立国”):
第一条:凡是对三位一体或三神圣之一出言不敬者,或者反对基督教信仰者,处以死刑。
第二条:咒骂上帝之神圣名字者,处以死刑。
第三条:诅咒者,初犯根据本地习惯加以严惩,再犯用刀戳穿舌头,三犯处以死刑。
第四条:嘲笑或蔑视神的教诲,或对教士不敬者,当众鞭打三次,请求公众的原谅。
第五条:未上教堂或未参加宗教仪式者,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监禁六个月。
第六条:未守安息日者(指在星期天工作),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处以死刑。
第七条:殖民地的每个居民以及任何到殖民地来的人,都必须由教士检查其宗教信仰,如果不合格,要接受教士的教育。如果拒绝去见教士,将被鞭打;再次拒绝,将被鞭打两次并当众认错;如果还拒绝,将每天被鞭打,直到服从。
而现在呢?全美国的公立学校都在教授进化论!
基督徒的人数是越来越多吗?至少,我们有权威的数据表明,在科学昌明的国家,基督徒的人数正在大幅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