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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从“方韩之争”说开去

回复 109# 黄河水 的帖子

你一条也不回应,我为什么要一条一条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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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1# 黄河水 的帖子

那么,你到底认为是否应该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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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3# 黄河水 的帖子

你问了我那么半天了,却不肯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叫我一条一条回应,到底谁有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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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5# 黄河水 的帖子

你说显然就显然?让你一路问下去,好抓我一个错,我却不能反问?那你肯定是稳赢不输了。问题是我倒要看看谁先犯错。
我倒是问你:105楼那个“核心证据”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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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7# 黄河水 的帖子

那我也回答你:我说了,如果说韩寒代笔,我到现在也不100%相信。
摆事实,是让那些认定韩寒作假或者没作假的人互相去摆事实,而不要互相揣测动机,或者直接把对方归为SB。
所以,你这些问题本来就是个套儿。就跟让我回答,到底是我还是方舟子鉴定的笔迹;或者“核心证据”那一问一样。根本不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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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9# 黄河水 的帖子

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尚且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韩寒造假。但是韩寒确实可疑。
如果是法庭宣判韩寒造假,那么我认为,证据还是不充分的。(比方说,那个笔迹问题,需要找到真迹,或者至少要由专家最后鉴定,才可能形成证据)
但如果是质疑,那么很显然是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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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 黄河水 的帖子

韩寒就是公众人物,不是疑似公众人物。如果韩寒这么公众的公众人物,还要加上疑似,那任何一个概念前面都可以加“疑似“了。
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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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还是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一定要经得起法律的考验,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活动和论证。否则,捕风捉影的推论就可能会对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造成极大的伤害,正如于国富律师所言:“质疑本身无错,但是,质疑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有可能变成侮辱诽谤。用民事法律的话来讲,就是侵犯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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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成立。因为:
第一,根据西方民主国家的判例,比这更接近侮辱诽谤的,也很难定罪。
第二,韩寒有权打官司,易中天不是支持韩寒控告方舟子么?问题是:他告么?
我不想答你的几个问题,你尚且要说我有隐情。韩寒先是骂人,然后悬赏,然后扬言上法庭,然后又说悬赏是开玩笑,然后也不见上法庭,然后好像又宣布不回应了。
这难道就一定没隐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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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九阿哥 于 2012-3-6 16:43 发表
我总结一下吧,nk说要质疑韩寒,我没意见。但nk说着说着就把质疑说成板上钉钉的打假,当然有时候被黄河水逼到角落时也会不得不承认,“不能就此认定韩寒造假”。但是呢nk继续说着说着就会又让人觉得他在打假了。
我 ...
我们两个聊此事已经很久了,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翻一翻旧账。我从来没说此事是板上钉钉的。
从第一开始,你认为我附和打韩的言论。
你说:难道楼上认为韩寒代笔已经被证实了吗?
我说:我没认为他一定代笔,但是我认为他一定有短儿。
等等。
我反复说过N次,我不认为韩寒代笔已经被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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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6# 九阿哥 的帖子

就拿你当楼主的那篇文章《实在忍不住了,转一篇猫眼文章:终于有人说出黑韩的真实目的》为例。
我在3月2日,87楼也曾经这么写过:(到目前为止,是倒数第二楼)https://72.52.124.204/viewthread.php?tid=356076&page=4#pid871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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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的可疑之处甚多,你故意看不见,那我有什么办法。汗。

我们就事论事,如果某人说韩寒一定代笔,我到现在也不能说100%信。这里面有一个特殊原因,挺韩一方似乎还没提出来过,我说一下吧。(方舟子一定知道,但是他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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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关于人体特异的争执,有人曾经在书中写道(如果我没记错,就是兰迪那老头):为什么特异功能这么不可信,但是总有不少人信呢?因为人们总是很容易识别出大部分人体特异功能都是骗术,但是却很难识别出全部都是骗术。这样,每一个人都觉得可能有某些特异功能是真的。虽然可能针对每一项特异功能,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它是假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有100类特异功能,也许每人都有那么几类看不出假来。对于不同的人,因为阅历的范围不同,这几样并不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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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到质疑韩寒这一问题,误解的可能性就更大。我们每一个人都认为韩寒有很多可能代笔之处。而且我们也知道,虽然有一部分可疑之处显然不确,但哪怕仅有一处完全坐实,那韩寒就是代笔。但是,根据这些天来的争执,我却发现人们深信不疑之处未必重合。原本我人认为“很可能如此如此”的事例,也未必经得起推敲。
因此,哪怕多数人都认定韩寒确有代笔之处,如果不能深入讨论理清脉络,这个印象也可能是错的。

但是,韩寒固然可能没代笔,难道你就不觉得他可疑吗?实现那些自相矛盾之处,事后那些个应对:骂人、悬赏(然后说开玩笑)、声称起诉(然后没下文)。难道就不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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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楼最后一行有两个字是笔误,因为是照贴过来的,我就不改回去了。
“实现那些自相矛盾之处”应为“事先那些自相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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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1# shockman 的帖子

如果你经常骂人,骂人确实不算什么。你说的这个话确实成立,这个确实不可疑。
虽然韩寒貌似不经常骂人,但是也许是因为他平时隐蔽得好,也许纯属我对他了解不深。如果你硬说不可疑,我也没什么可反驳的。
但是,当众拿悬赏、起诉开玩笑,也不可疑?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3-6 2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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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3# shockman 的帖子

韩寒到底代笔没有,他自己最清楚。
如果他没代笔且没其他短儿,他一开始就可以判定方舟子为没事找事,如果要无视争议,一开始就可以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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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5# shockman 的帖子

你说得对。对韩寒的质疑,从一开始就可能是不开窍的结果。我之所以不100%认为韩寒代笔,就是因为我怀疑也许有一天,等开窍以后,事情就完全不是这个样子了。
不过,公众人物就是给人骂的。这是人类自由的一项基本内容。无论是骂韩寒、骂方舟子,都可能是错的。但是只要骂得沾边,就是有益的。这可以避免人们对某一公众人物形成迷信。
(关于方舟子,我刚写了一篇:https://72.52.124.204/viewthread.php?tid=356733&extra=page%3D1
归根到底,就算如你所言,韩寒一开始不能认清方舟子是神经病所以才会前后矛盾,那也是他反应失措,不能怨别人。方舟子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跳出来的,他的一贯表现随手可查,你决心跟他作对,以至于嚷嚷悬赏、控告的时候,就不能先稍微了解一下他的为人?
归根到底,韩寒也许没代笔,但是显然有问题。这就是打假过程的真正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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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争执的核心其实是:
是否应该苛待公众人物。我认为:是。另一方大概认为不是。
如果应该苛待公众人物,那么韩寒是无法例外的。因为:
第一、韩寒肯定是公众人物,有人说是“疑似公众人物”,那纯粹是胡搅。韩寒不是公众人物,那就没公众人物了。
第二、韩寒论及政治,所以不能以“一个作家或一个明星如何如何跟别人无关”之类理由来为其辩护。
第三、韩寒不仅骂政府(政府总比公众人物更该苛待),而且也骂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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