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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文新品》朱大可:五四的天真叙事和政治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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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11 发表

谁制定歧视性的法律了?神马法律?说出来听听。
二少一宽就是歧视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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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12 发表

可以啊,谁说不可以了?只是这样,你这种人又会说他歧视汉族了吧?
胡耀邦说不可以啊!胡耀邦统治下的法律事实,就是对汉族从严,对少数民族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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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13 发表

两少一宽只是政策,不是法律。
在中国,这类政策是大于法律的。你如果非要较真,那也可以算政策。反正中共制定这种政策和制定歧视性法律的效用是一样的,就是造成在执法过程中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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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21 发表

在共匪暴政统治下面,提出对少数民族从宽,就是正确的。对于汉族从严,那是你自己说的,事实是胡耀邦一直在为中国人民的民主人权而奋斗,你在污蔑而已。
胡耀邦统治下,就是对汉族从严,对少数民族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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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23 发表

所谓歧视,是你的解释,为什么对少数民族宽容就是对于汉族的歧视?难道你认为对于少数民族的不宽容就是对于汉族的维护?
对一方宽容,对另一方不宽容,当然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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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25 发表

你始终没有回答:为什么对于少数民族宽容,就必须对于汉族歧视?
胡耀邦对汉人不实施二少一款,对少数民族实施二少一宽。当然就是歧视。
给你个歧视的定义:
歧视(prejudice )即:人对人就某个缺陷、缺点、能力、出身以不平等的眼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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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26 发表
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关系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你死我活的关系?
反对歧视就是认定敌我关系?
这么说,当年反对美国种族歧视政策的人,都是把白人和黑人看成敌我关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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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29 发表
为什么你认为少数民族一有案件就必然是和汉族之间的案件?为什么不可以是少数民族之间自己的案件?
一个政策,造成不平等的结果,还需要次次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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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30 发表

所以啊,为什么对于少数民族实行了两少一宽,就必须对于汉族实行两多一严?
二多一严这个词都是你说的。
胡耀邦即使对少数民族实施二少一宽,而不对汉族实施二少一宽。也就是说,歧视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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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33 发表

胡耀邦对少数民族实施二少一宽,并没有禁止对汉族实施二少一宽。也就是说,你在放屁。
胡耀邦就是对少数民族实施二少一宽,不对汉人实施二少一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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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09:32 发表

同一个案件也木有让你偏袒一方啊?只要有少数民族涉及,统统的两少一宽,有神马不可以?
根本没有“只要有少数民族涉及,统统的两少一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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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8# 黄河水 的帖子

法无禁止即可行,指的是对人民,不是对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不对汉人实施二少一宽,是事实,也绝对是胡耀邦的智力可以预见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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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1# 黄河水 的帖子

领导人有义务规范司法机关的行为,而不是不禁止就可以推卸责任的。胡耀邦是故意实施歧视性政策。
如果我打陈光诚就重判,陈光诚打我就二少一宽,那也绝对是歧视我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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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10:06 发表
陈光诚今天能够两少一宽,意味着你也有了希望,是不是啊?二傻子?
官员打你,被二少一宽;你打官员,被重判。也是希望?
这就是少数民族被二少一宽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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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10:20 发表

胡耀邦对于滥杀滥捕的政策不满意,所以提出两少一宽政策,就是在规范司法机关的行为,这是在维护少数民族的人权,开了一个好头,司法机关可以按照这个精神,有样学样,依法行事,推广到全国。司法实践是可以创新的 ...
二少一宽是开了一个坏头。让司法机关可以不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共匪想从宽就从宽,不想从宽就不从宽,完全无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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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共产党想从试点开始搞从宽,大可以像深圳特区那样,从一个地区开始。这个地区的任何人犯法,都可以从宽。这既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便于推而广之;正如经济改革就是这么推而广之的一样。
从少数民族搞起,坚决无视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完全是犹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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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 黄河水 的帖子

少数民族杀汉人,就可以轻判;汉人杀少数民族,就要重判。这公平吗?
立个法,让陈光诚、薄熙来之类的公众人物,打你都轻判;你敢打他们,重判。你觉得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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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19:20 发表

少数民族就是一个特殊人群,从少数民族开始搞少抓捕,少杀人,同时可以推广到任何人,为什么不可以大胆的搞?
官员就是一个特殊人群,从官员开始少抓捕,少杀人,同时可以推广到任何人,为什么不可以大胆的搞?
搞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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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0# 黄河水 的帖子

二少一宽政策的推行,结果就是:少数民族杀汉人,可以轻判;汉人杀少数民族,就要重判。事实如此。这跟宁可错杀有什么关系?二少一宽政策是反对错杀?那岂不是说汉人可以错杀,少数民族不许错杀?有这种政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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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2# 黄河水 的帖子

胡耀邦统治下的法律实践,就是对一批人重判,对另一批人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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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21:39 发表

反对滥捕滥杀就是轻判?放狗屁嘛。
二少一宽,就是轻判。轻判就是反对滥捕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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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21:41 发表
两少一宽就是针对所谓的从重从快从严的滥捕滥杀,怎么就是轻判?应该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滥捕滥杀?
你这个二少一宽的定义是从何而来的?
胡耀邦何时承认过:执行二少一宽就是反对滥捕滥杀?
如果是这样。那么未执行二少一宽的汉族嫌疑人,是否都是被胡耀邦政府滥捕滥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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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9# 黄河水 的帖子

一种政策,必须完全合理才可以。
如果少数民族杀了汉人就轻判,汉人杀了少数民族就重判,这就是歧视汉人的政策。是不合理的。
如果都重判。那就都不合理。
不能因为一种不合理,另一种就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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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2# 黄河水 的帖子

谁说不许一点点的纠偏了?他干嘛不从汉人纠偏?干嘛不从某个地方纠偏?非要以公然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损害汉族利益的方式纠偏?
这就比方说:城市建设,拆掉一部分旧房子,这是必然的。没有哪个国家,一点旧房子都不拆吧?拆旧房子完全可以是有道理的,但是,强拆就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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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5-11 21:50 发表
你的意思是胡耀邦的两少一宽就是鼓励少数民族杀汉人?为什么?
我没那么说。
我说的是:少数民族打了你,重罪可以轻判,轻罪可以不判;你打了少数民族,就要重判。这就导致了某些少数民族凶暴异常,汉人躲之不及。
例如:【真相】东莞巴西男子制止维族小偷被群殴事件
https://72.52.124.204/viewthread.php?tid=36420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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