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fsykj 于 2011-9-29 00:46 发表 
军人为执行命令为天职。
所以说军人跟警察是有区别的。
军人即是当权者或国家的狗。如果连这都做不到,就不配当一名合格的军人。
上了前线面对的一切都是敌人。(杀人机器)
根据国际法和民主国家的一般原则,如果军人公然执行明显非法的命令,是不能免责的。
除了关于二战的一些判例,最典型的有一个以色列的判例。当时,一批以色列士兵奉命枪杀巴勒斯坦平民(借口是他们违反宵禁命令,但实际上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命令),结果被定罪,理由就是:军人也不可以执行明显违法的命令。
在中国就更不用说,任何执行命令的共军军人,都可能被中共清算;只要给他们下达命令的长官在政治斗争中失败。貌似还没有哪个军人,能以“执行命令”来作为托词而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