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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民主制?

回复 63# typee 的帖子

照你这么说,有时候也不知道谁是少数谁是多数。
很多情况下,是大家谈判,决定用民主方式决定某事,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等投票结束了,才知道谁是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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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6# typee 的帖子

你说的意思我也同意。不过我觉得还是65楼说得透彻。
其实我也不反对自由,但是我反对把“自由”说成“民主”或把“干涉了个人自由的民主”说成“不民主”。
民主,本来就是一个政治概念,指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政治程序。如果无政府了,每个人决定自己的事,这并不是民主,因为根本就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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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 typee 的帖子

这不是没搞清楚吧?汗。这是意见对立。
我认为:无政府主义根本就不能叫民主。即便它是民主投票的产物,严格而论,它本身也还是不能叫民主。(这就如同民主投票选举一个皇帝来搞独裁,选举可以算民主,皇帝可以算是民主选举而来的,但是独裁仍然不算民主)
因为民主的定义,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政治程序,无政府条件下根本就没这个程序,又怎么能叫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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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typee 的帖子

民主本来就不是自由。
一个人想干什么干什么,那叫自由;少数服从多数,才叫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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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3# typee 的帖子

民主制度,起源于希腊,一开始本来就近乎集体暴政。
有其他一些词汇,可以区别民主与集体暴政,比方说:自由,基本人权,宪政,等等。
你非要把“民主”这个词赋予上述意思,而且还要把民主的含义扩展到纯粹个体的领域。这只能导致词义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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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瑞士人全民公决,决定禁止新建清真寺。
瑞士的穆斯林肯定会认为这个有害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理论上也可能去宪法法院控告此政策违宪。
但是,就算穆斯林打赢了官司,这个公决仍然是民主的结果,虽然可能被宪法法院判定为“妨碍自由”,但也不等于它就不是民主的结果了。
更何况穆斯林也未必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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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6# typee 的帖子

新加坡那个地方,保护起少数派利益可是不遗余力。比方说,如果你指责伊斯兰教信仰,那政府绝对找你的麻烦。呵呵。
其实民主包含了两重含义:一个是要投票,第二是投票要是真的。
真的的意思就是说:你得允许反对派发言,不能加以限制,你把反对派禁声了,投票也白投啊!(你再把质疑投票真假的言论也禁了,投票绝对是假的。)
当然,一点限制也没有,也不大现实;但是限制越多,越不民主。

但是,这跟保护少数派没多大关系。就像中国这样给少数民族加分发钱,纵容新疆小偷;或者像美国那样给黑人加分,等等。跟民主有啥关系?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6-10 2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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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7# typee 的帖子

民主如果是绝对的,也就是绝对少数服从多数,那才没自由呢!相对而言,自由如果是绝对,退化到无政府状态,自然也无民主。
限制自由是否影响民主,要看限制的是什么方面的自由。限制人们酒后驾车,跟民主有啥关系?但是,如果限制反对派的言论自由,那就没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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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0# typee 的帖子

汗。
两个问题:
第一、定义。自由就是自由,民主就是民主。你非要混在一起,那就啥也不是了。
第二、自由和民主当然有冲突,虽然它们也有没冲突的时候,甚至大部分时候都没冲突。但是社会制度和法律的着眼点,就是“有冲突的时候怎么办”。

还是那个例子。
瑞士搞全民公决,禁止新建清真寺(这个是真事)。这个决定,就绝对和穆斯林的宗教信仰自由有冲突。但是反过来讲,非穆斯林也深受清真寺和穆斯林的危害,自然想加以禁止。
这能不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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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2# typee 的帖子

很多法律是难以分区的。比方说,汽车本来就是为了到处跑才存在的。10个,100个乃至几万个人,如果要酒驾,也一定会影响他们以外的别人。除非他不上马路。如果你不上马路,在私人领地里酒驾,应该是不违法的。因为交通法是限定在“交通”领域内的,连小区内道路上的事故,都未必一定按交通法的一般规定(但是法官可能会参照其规定)。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6-11 00: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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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1-6-11 00:09 发表
我说过了一个国家的制度,由这个国家的人决定,这个国家所有人都想驱逐某个或某些人,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也就是说,这群人已经不准备和驱逐的那些人发生共同利益关系。

对前面的一点,我只能说自由是民主的基础, ...
我不认为那是他们自己的事,要是这么说,如果我把他们(驱逐别人的人)宰了,那也是“我和他们”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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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越来越不明白我们在讨论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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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5# typee 的帖子

关键是:一个国家,没有提供给酒驾的人区域的可能。否则的话,国家的法律必然要把他们从公共道路中驱逐出去,虽然这些道路的建设,他们也是出过钱的。
这样一来,就算是酒驾的人极有钱,可以自行设置区域,但是照样是国家法律(或者说民主决议)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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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9# typee 的帖子

怎么可能是所有人?如果穆斯林要屠杀或驱逐华人,除非华人不是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同意?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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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1# typee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很多情况下不可能保护少数派(例如酒驾者)的利益。如果都不限速或者都可以酒驾,那是多数派自己的意见,没啥可说的。但是专门留出公路给超速和酒驾的人就难了。除非这个国家公路网非常密集,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有很多平行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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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4# typee 的帖子

嘿嘿。你没想明白。
你原来说的是“愿意酒驾的人”自己组成团体,做出决定。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由“愿意酒驾的团体”来决定。因为他们显然不可能决定任何一段路的使用权。
政府出于妥协,也许可以拨给他们一条道路使用;但是必然要经过全民(当然可以是一定范围内的,也可以由民意代表)决定,而不是“酒驾团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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