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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红军强奸的噩梦

回复 8# es112 的帖子

哪儿有只许德国之说?
虽然德国军队不会搞大规模强奸,但是德国军队的其它罪行(倒是不少),却是要被起诉、被审判的。
苏联人罪恶昭彰,却得以幸免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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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es112 的帖子

具体数量跟这个问题有关系吗?
关键是:
第一、作为战败国,德国的罪行已经被当时法庭清算过了。苏联的罪行,却永远欠着这么一下子。
第二、俄国人-苏联人无恶不作,久矣。作为中国人,实在没必要替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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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es112 的帖子

历史没清算过胜利者,可是人们可以诅咒仇人啊!汗。
如果胜利了,就不许别人说坏话,那历史不就永远属于他们了吗?历史上有永远的胜利者吗?

日、俄两国,都是我国的世仇。但是日本终究是战败过一次,俄国还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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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playboyeee 的帖子

强弱二字,最容易被人用来胡说。
我不是说你胡说。
比方说美国强,所以美国一定是错的。它强,别人再不反对它,还有得混么?
再比方说俄国强,那俄国一定是对的,你见过历史上清算胜利者么?
这还说什么话?里外是你有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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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es112 的帖子

国际法对二战当然有用。
要不然纽伦堡和东京的国际法庭算是干什么的?

至于大使馆那点事,事实如何姑且不论,拿来跟二战相提并论,也太没意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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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s112 于 2012-12-18 10:27 发表
你说的有用是战后,战争中了.
同样炸大使馆也是在战争中.有区别吗
现在不是战后?
大使馆多大一点事,跟二战中的滔天罪行相提并论?再说了,中国政府敢在国内跟美国舆论较量个对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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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es112 的帖子

任何案子,都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无法进行。只要原因说得过去,那就没办法。疑罪从无。
德日的罪行也肯定有不少漏网的。

但是,苏联的罪行,属于根本没有追究。完全无法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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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ll9999 于 2012-12-18 20:42 发表
美国的核弹呢?算屠杀吗?死了多少平民?自古胜者为王败者寇!
核弹倒在其次(核弹死人不是最多的),李梅用烧夷弹轰炸东京,自己都说:如果美国战败,我是一定要吃官司的。(显然是反人类罪。)
但是,有两条:
第一、轰炸平民在战争法方面,未必一定违法,因为战争法往往允许在“军事需要”范围内杀人。强奸就不同了,这玩意儿没借口可找。你当然可以说:法律是为了强者定的。但是,哪国法律不是呢?除非以“无政府主义”或“共产主义”为道德标准,你总得承认法律有一定的合理性吧?要是真按“共产主义”行事,人类也就灭亡了。
第二、还是那句话,俄国-苏联对中国犯下滔天大罪,作为中国人,有必要替他们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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