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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美利坚合众国并非民主政体 —— 推荐给大家阅读

这篇文章是那些推崇香港模式(要自由不要民主)的人所写的,一如既往没道理。
要知道,美国独立战争的起源就是“没有投票权,不纳税”。如果不是为了争民主,根本没必要建立美国。英国的宪政模式也不错啊。
文章里完全规避了美国的民主因素,这当然也很容易,但是有什么用呢?如果文章作者是男的,我也可以描述他的一举一动,尽量不提他的男性特征,然后说他是女的。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5-13 12: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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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xopm 的帖子

这有什么奇怪的?
伊拉克人的自由不是由美国人搞起来的?
香港是英国殖民地的时候,它本身虽然没有民主,但是其统治者也不能剥夺香港人的自由,只要英国政府不答应。而英国既然是民主政府,如无特殊必要,自无动机去剥夺香港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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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稍说一下,美国为什么要独立

当时的英国,也是有宪政的国家,其宪政体系,多少会搬到其殖民地去。
但是,英国政府的基本政策就是:殖民地必须纳税,还就不给你代表权。这里面有两重原因:
第一、大部分英国殖民地人口太多,且绝大多数都是非白人,如果给予代表权,就很麻烦。如果给非白人以代表权,则英国作为一个整体,将成为非白人国家;如果不给非白人以代表权,则种族主义又太明显,不如都不给。
英国人的种族主义倾向一向不像美国人那么严重。丘吉尔对于美国在二战时提出让所有殖民地都独立的建议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名言:“没有殖民地的国家(指美国),自然可以在殖民地问题上采取豁达态度;正如没有种族问题的国家(指英国),可以在种族问题上采取豁达态度一样。”英国及其殖民地的奴隶解放比美国早,种族歧视也远不像美国那么严重。
第二、除了北美十三州以外,英国殖民地一般无力保护自己,又严重依赖外贸,所以必须依靠皇家海军保护自己的海上贸易。纳税可以看成是购买这种保护,并不算吃亏。

北美十三州和大部分英国殖民地的上述情况完全相反:北美十三州白人是主体,种族歧视甚于英国,工农业基本自给自足,不像其它殖民地那样靠特产维持经济,从而必须依赖外贸,军力也足以自保。(白人比例大,就很容易自保;如果比例小,那就不能保证一直能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压住土著。)
因此,当其它殖民地都认可英国的政策,而英国也觉得自己的政策毫无问题的情况下,北美十三州人却认为大有问题。于是以“没有代表权,不纳税”为名,发动独立战争。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不认同英国的宪政原则,而在于没有代表权。美国宪法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英国宪政原则的基础上的,只不过英国没有成文宪法,所以不大容易通过文字对照看出其渊源关系罢了。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5-14 02: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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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xopm 的帖子

宪政传统是靠什么维系的?
人民必须有权选择掌握权力的人,才能保住宪政传统;否则的话,就只能形成独裁传统。这是显而易见的事。
例如:在中共统治下,因为行政长官(乃至行政系统)并不对人民负责,香港的自由就在不断被侵蚀。这恰恰说明了传统的不可靠。

此外,香港之所以可以长期保持一种有自由无民主的状态,实在是特例。(香港早就预定回归了,为了不刺激中共,所以不提前搞民主)
除了香港,民主和宪政都是基本吻合的。独裁国家总是既无民主,也无宪政。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5-14 03: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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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xopm 的帖子

人民的定义是自古希腊产生的。
在古希腊大部分时间里,只有能够把自己装备成重步兵的富人,才有选举权,并被称为人民。
实际上,共产党的人民民主专政,其词义来源也在于此,即只给一部分公民以政治权利。(只不过它的标准是:你支持我就给,不支持就不给,这就没意义了。)
一种政治制度,必须有权力的制约,靠传统或者纸张(宪法文本)是无效的。
在现代民主国家,由于行政长官和议员都是直选,这些人代表全体公民掌握权力;
再往前,是富裕阶层有选举权;
上溯到大宪章时代,则是贵族掌握权力。
大宪章如果没有那些可以对抗国王的贵族的存在,(这些贵族手里掌握实权,因为他们本来就有兵权,有财权),那就是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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