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貌似是转来的,别处也经常出现,内容基本正确,但是也稍有问题。
主要是:任何事都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方式来进行的。
当人们采取容易导致群众暴政或容易导致独裁的方案时,当然也知道有危险,但是如果有他们认为更紧急的目标,那怎么办呢?
这就如同打仗,打仗当然不好,但是有时候你还非打不可,因为你不打,别人打你.......
这类文章举的例子都是:冒险,失败;不冒险,成功。其实这是片面的,也有相反的例子。
像俄国二月革命后建立的临时政府,其实可以抢先调集军队来镇压共产党。(当时,首都的军队倾向于共产党,但是,全国的大部分军队都在前线。而德国为了促进俄国的内部革命,并不对前线施加压力,所以前线的军队是可以调回来的。)
临时政府认为,不能违反宪政原则,要等共产党先动手,才能获得充分的法律依据。结果,就是我们现在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