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了就砸了。楼上很多人心态不对。正确的心态应该是:
第一、我非开发商;
第二、砸开发商也许不对,但是比起贪污浪费、官商勾结、独裁暴政,等等,也不算什么吧?如果砸个开发商我都发怒,别的事还不得气死?
第三、有人闹事,我又没拿到维稳经费,我何必指责闹事者?
最后、其实砸开发商也未必不对,预售房的模式本来就不对等(被砸的一般都是预售房)。有人说:涨了你怎么不闹?要知道,出钱的人是谁啊!汗。如果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然另当别论。预售房是买房者先出钱,但是一时什么也拿不到啊!有种开发商先把房子交给买房者,然后按年收钱好了(别拿银行在中间承担风险,直接自己承担);如果是那样,开发商在道义上也可以压买房者一头。
注:一旦交定金,买房者就要为房屋承担风险(例如房子烂尾什么的);一旦交全款,哪怕是贷款,开发商也就脱离了所有风险,而买房者要承担所有风险(如果断供,拍卖房价又不足以抵偿贷款,银行有权向买房者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