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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的变异和分类

回复 8# 1815613 的帖子

其实,仅就五毛这个概念,楼主也把它严重扩大化了。
任何一种势力,都有代言人,这是无可厚非的。五毛之所以可耻,并不是因为它为别人代言,代言很正常;而五毛之所以可耻,也不是因为它为共匪代言,为共匪代言直接叫他共匪就可以了。五毛可耻的特征是:拿钱发帖,却不承认,混充一般群众。
仅仅代言,例如:中央台的播音员,或者美国之音”本文代表美国政府立场“的文章的作者,都不能算五毛。都算五毛就无所谓五毛了。
五毛概念的扩大化,是一个常见的错误。这对于一般人而言,大概也就是疏忽而已。这种疏忽当然也有危害:如果你随便把亲共分子定义为五毛,人家自然把你定义为五美分,结果成了无意义的互相抹黑。
而对于毛左而言,这样的扩大化,更有潜在的杀机。因为毛左本来就反对言论自由,只要他认为你错了,就可以扣你一个五毛或五美分的帽子,加以封杀(如果他掌权的话)。

正确的五毛观念应该是:
拿钱发帖的,是五毛;疑似拿钱发帖的,是疑似五毛。和五毛经常发表的言论类似的言论,可以称之为五毛言论,但不宜随便把别人称为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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