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管仲跟康德比,那是很不厚道的。

管仲不过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首相”,而康德是古今中外,基本上可以算是首席的哲学家。(认为康德是第一的人,倒不是太多;但是如果康德算第二,那也没人能算第一...)
管仲基本上就是一个干事的,而且实际上还把齐桓公的命给干掉了。管仲提高效率的办法,就是集中权力;集中权力的恶果,就是一旦掌权的那个人不行了,就彻底完蛋。齐桓公本来只是得病,竟然被小人饿死。秦始皇一死,权力就落入小人(而非始皇帝的后裔)之手,国家灭亡。
这直接、间接都是拜管仲所赐。
但是,反过来讲,康德那一套没有可执行性。牺牲少数人而让多数人获利的例子极多,如果反对这一原则,那任何战争都没办法打了,自由世界的人民也只能排着队让独裁者随便奴役了。关键是:如何牺牲,这必须要有一个法律规范,不能说想牺牲谁就牺牲谁。仅此而已。
康德是讲哲学的,不是讲政治、讲法律的,自然没必要说这个。但是拿康德来论社会的人,却必须认识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