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作者本身就不明白。他不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
民意根本就没他想象的那么清晰。
一个人的意见是什么?大多数人如果不是被迫,根本不可能关心政治,但是不关心婚姻大事的人却极少。那么,就婚姻大事而言,有多少人可以算是做出了准确的判断?(而不是一时兴起?)说起来,有多少人真的不后悔?
当然,人们必须为他们的婚姻选择负责。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对婚姻的选择有几分真心,而是因为他们签了这个契约:领了结婚证,而且还是自愿的。所以要想离婚就必须负责任(分割财产,付抚养费什么的)。仅此而已。
谁真正签了为毛泽东卖命的契约呢?很少!因为契约要想有效,就必须以自愿为前提。(这一点孔子做过直截了当的论述。)你不会因为半路上被一个歹徒拿刀逼着,签了“我跟你结婚”的契约,而因此就把自己视为已婚(而且还是跟歹徒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