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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婊子可以,立牌坊不成 <转>

妓女合法化是应该的。不过有可能破坏婚姻关系也是事实。这跟女性是否是男性的财产无关。婚姻关系本身就意味着忠诚,对双方都是一样的。妓女和妓男也都一样。
只不过:凡事都会有其有害的一面,但是显然不能凡事都禁止。

我担心的,倒不是妓女(男)破坏婚姻关系。我担心的是,如果那些极端分子得势,再搞出一个“政治正确”来。到时候,我不小心在什么公共场合骂了“婊子”,结果就被婊子们给治了,砸了饭碗。(就像那些骂黑鬼的倒霉蛋一样)
所以,我们也许应该允许妓女合法化,但是从一开始,也要保留骂她们是婊子的权利。不能叫她们又当婊子,又立牌坊。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9-8 09: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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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tzj7315 的帖子

反正我没嫖过娼。
我也不认为嫖过娼的人是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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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有高下之分

虽然并不是每一种分法都对。共产党分子大概认为入党当官挺高尚,其实比妓女还烂。
但是,即便抛开共产党,各行业也不可能无高下之分,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例外,干啥工作都一样?(除了那些甘当螺丝钉的共匪,当然,他们是敢说,其实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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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dczwww 的帖子

这可不是我没事找事,至少这次不是。
我预感到必须保留“婊子”这个词来骂人,万万不能因为政治正确而没了这个词。
这不是,立春这个婊子养的跳出来找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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