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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难题

利比亚不是难题,美国(这回还有法国)政府自身的意见才是难题。难题并不出在”该不该打“上,而是出在”该怎么打“上。
里根(和很多美国保守派)对越南战争的教训是这样认识的:国家不能让自己的士兵去打它本身就不打算打赢的战争。
要么就别打,要打就打死。其实就这么简单。要想打死,无论伊拉克和阿富汗都是不成其为问题的,更不用说了利比亚了。打一半,这不叫战争,这叫浪费生命。
利比亚显然是不堪真打的。其实伊拉克和阿富汗也一样。伊拉克如果一开始就加以重兵(而不是一度撤军)并积极组织民团(伊拉克人民自发组织的民团是近年来局势好转的根本原因),那么情况早就好转了。
而阿富汗,考虑到它是罪魁祸首,更可以加大打击力度,不必讲客气。但是,因为阿富汗是联合国军,各怀私心,犯了兵家大忌,所以一拖至今。《战争论》中讲:如果不能把指挥权彻底集中在一个国家,那么就要尽量避免各盟国出现在同一个战场上,不然的话就会互相牵制。反游击战尤其如此,如果部分军队不积极作战,他们的防区就会成为游击队的巢穴,祸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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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打击的名单有多长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当年苏联在的时候,苏联是最该打的,但是肯定没人敢打。这个名单本身只能参照军事力量以及对手有无盟国支持来订,找好了目标,用最佳军事方法解决,这才是王道。只有该打而不能打的,没有不该打而打了的。所谓的不该打,实际上就是军事指挥方面有问题(虽然理论上也有找的对象太强的可能性,不过根据现有军力对比,并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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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色列为例。历次中东战争,如果以色列不是本着军事上的最佳原则,每次都尽快在军事上实现一个阶段性目标(大量歼灭敌军并占领大片土地),而是拖延时日,就算在经济上能够吃得消,在联合国必然介入的背景下,也会使每次战争都来不及打出结果。如果这样,以色列这个国家早已被拖垮并消灭了,遑论获取战争利益。
战争,作为政治的延续,固然不能使政治趋于失败,但是其本身也必须有效,才能作为一种合格的工具。在军事力量足够的情况下,战争执行不力,那就是最高统帅(总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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