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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不杀药家鑫(改成:先杀了吧,以后再说)

强权要杀弱者,用得着死刑吗?汗。躲猫猫,喝开开,哪个需要死刑?
在中国,废除死刑,除了使正义不能伸张以外,并无任何好处。
而且,楼主根本就是自相矛盾,一边说药家鑫这个是一级谋杀,必须保留死刑;一方面说废除死刑,不杀药家鑫。都是什么啊?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4-17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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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新新同学 的帖子

杨佳没被躲猫猫,是因为警方知道他可以被判死刑;如果警方知道杨佳不会被判死刑,那当场就做掉了。还别说中国警察,以色列这种民主国家,因为没死刑,定点清除掉的人还少吗?你以为那是因为他们抓不到手才出手杀人的?
至于马加爵,枪毙了也不冤。这么大的事情都做了,活着还有啥意思?
你所谓的:“药家鑫即使不死,即使很多年后出来也会被亲朋,熟人会排斥,鄙视。 ”根本就不成立。道理应该这么讲:马加爵、药家鑫如果有良心,那么他们活着也是生不如死;如果没良心,社会更没必要留着他们不杀。
废除死刑,本来就不该在药家鑫这种案子上说事。说:不杀药家鑫废除死刑,不对。说:杀了药家鑫废除死刑,更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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