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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判处药家鑫死刑

在中国反对死刑的人,无外乎两种:
第一种是共产主义(原义)者,这种人敌视阶级社会的一切原则。这种人还是趁早自杀,不必用反对死刑来掩饰自己,搞统战阴谋了,反正你们那一套是永远也实现不了的。
第二种是没想明白中国和已经废除了死刑的民主国家的不同。民主国家是先有(事实上的)终身监禁,后废除了死刑。中国就算不考虑司法腐败,也没有(事实上的)终身监禁,死缓可以在十五年以后被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不判死刑,根本没办法予以适当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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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原理上讲,是国家收回了人民自行报复的权利,这才有了刑法。过去,很多国家,包括古以色列在内,是允许人民自行对杀人案件进行报复的,更不用说有国家以前了。因为国家收回了人民的权力,所以就有义务对加害人执行死刑,非经全体人民认可,任何统治者无权自行废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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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根本不明白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分离。汗。只要死刑还没废除,药家鑫就必须判死刑,这是明摆着的道理。你反对死刑可以,在死刑存在的情况下,反对判药家鑫死刑,就是反对法制。反对法制就是共产主义。
楼主是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自说自话,非要替官方开脱不可了。如果不是这样,干嘛非要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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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devymex 的帖子

还拿德国人说事。这个世界,自然有一批反对死刑的人。西方国家反对死刑的比例,大约比支持死刑的人略少。这些人的家人被杀了,仍然不改初衷,也不奇怪。
但是,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西方国家支持死刑的人,恐怕还是多数呢!之所以有些地方能废除死刑,靠的不是人多,而是民主制度的一种特征:少数派优势。
因为支持废除死刑的人都比较偏执,如果政治家反对废除死刑,他们就主要根据这个投票,反对你;而反对废除死刑的人不够偏执,很多不依据政治家在这个方面的态度投票。所以,从政治利益角度考虑,政治家就可能会支持废除死刑。不过尔尔。 这跟中国有什么关系呢?中国一无终身监禁,二无民主程序,又凭什么废除死刑呢?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4-7 1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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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总有一帮乌托邦分子,共产主义者,自视甚高,甚至以为历史也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却枉顾民意和民主法制,要在中国推行点什么。中国人受这帮人的祸害还不够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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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aimingbai 于 2011-4-7 10:50 发表
坐看楼主如何反驳
楼主在14楼已经说了,他根本就不打算反驳。
世界上总会有一批人,要在风头上,用一批似是而非的意见,替官方辩护。是五毛还是暴露癖不好说,但是跟你争辩的事却是不打算干的。因为他要达成的,能达成的,不过就是”似是而非“的效果,能把水搅浑一点,哪怕只是一点,五毛或者暴露癖的效果也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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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devymex 的帖子

不敢辩论,就说不敢。
求同存异,不等于不辩论。你在风头上出来,被认为是搅混水的,又有什么奇怪?
药家鑫杀人,情节之恶劣,几乎很难找到比他更甚的。在有死刑的情况下,当然要判死刑。
至于是否废除死刑,根本不必打药家鑫的招牌,你要废除死刑,出来说就是了,何必哗众取宠(找骂)?就算你的意见被全体人民和中央政府以及司法机关接受,在废止死刑的程序走完以前,药家鑫也枪毙完了。与药家鑫何干?
你反对枪毙药家鑫,除了和法律与民意作对以外,又有任何道理可言吗?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4-7 13: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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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 devymex 的帖子

嘿嘿。靠不敢辩论就算心平气和?就算有水平?
以后你这个作为五毛界的典范,任何歪理,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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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样的人,把废除死刑看做绝对真理,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和具体的情况,也不考虑现有的法律法规。而且,还偏偏要顶着风头来说事。每年枪毙的人多了,你找一个不那么招恨,不那么被官方袒护的人说事不行吗?
请问楼主:有何必要非要就药家鑫问题来讨论废除死刑?如果你说不出必要来,那么这就是你故意找骂,又何必故作清高呢?你当你是凤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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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 devymex 的帖子

死刑的废除与否,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一个争执不下的题目。如果你仅仅是主张废除死刑,也不可能有什么恶性争议。
但是药家鑫这个事,是一个执法问题,而不是立法(废除死刑)问题,和废除死刑的理念,关系很远。这样扯过去,终究不好。
暴行,总是以其两面性而得以维持的。以巴勒斯坦恐怖分子论,必须有人疯狂的煽动作恶和作恶;也必须有人无视恶行,疯狂地煽动对巴勒斯坦人的同情,两者缺一不可,才能使恐怖活动生生不息。后面一种人,当然不排除有老好人混杂在内,但是有助于恶行的效果却不会因为他是老好人而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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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ngiori1 于 2011-4-18 12:33 发表
看回复,就知道中国公民确实还是缺乏法律素养。原因也很简单了,共产党统治这么多年那一天实行过法治。毛泽东直接说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就是现在60多年过去了,法治照样没有。
法治本来就没有。要想有法治,岂能从枪毙或不枪毙药家鑫做起?药家鑫该死,如果有法治,那么根据法律惯例,他就该死;如果没法制,根据自然法,他更该死。
有法治或者没法治,这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哪个国家能靠药家鑫死与不死的问题,解决重大的政治问题?
最糟糕的,就是明明没法治,还要假装有。不仅替政府文过饰非,还要放纵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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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类的古老惯例,药家鑫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呢?
举个例子,古以色列的法律是这样的(也许是别的国家,我记错了):
如果事主家强盛,可以自行把罪犯拿来打死;如果事主家不能做到,就告到王子处,王子差人把罪犯拿来打死。
很显然,这是建立在血亲复仇的基础上的一种原始法律。现代法律剥夺了人们进行复仇的权力,但不等于说就可以随便放纵罪犯。恰恰相反,未经全体人民认可,任何政府显然无权宽赦这种恶劣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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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6# tarotdeath 的帖子

搅混水的方法层出不穷啊!李刚儿子那个再怎么着也是过失杀人,哪儿有死刑的道理?还100次。是不是看着药家鑫要死,你实在是心里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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