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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選舉

北京的選舉

中華民國正在進行總統及立委選舉,對照前天北京舉行的區縣及鄉鎮人大代表選舉,即可看出兩岸民主程度的天壤差距。

大陸的基層人大代表候選人,大多由政黨及機構推薦,但依法只要有十人連署,即可登記為「獨立候選人」;且在選票上設有「另選他人」一欄,在理論上選民可自行填上任何自己想選的人。這些設計乍看皆是民主發展的巧門,但其實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十人連署不難達成,此次北京區縣即有二十餘人取得「獨立候選人」的身分,但立即成了被盯上的異類目標。因依法不得有「競選」活動,「獨立候選人」的拜票動作一大,立即被包圍,這次幾位大學老師出來登記「獨立候選人」,部落格、微博皆遭封殺,甚至被叫到派出所問話。待當局認定某「獨立候選人」略有幾分氣候,就搬出「候選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一倍」的法條,由「選民小組代表」逕自將「超額」刪去;如此,這次北京區縣的二十餘名「獨立候選人」就自選票上除名消失。

有人或許認為,選票上還有「另選他人」一項,仍可實現選民的自由意志;但既規定不得「競選」,「他人」如何成為選舉焦點?且自填「他人」姓名,選民亦怕筆跡留下恐怖線索,所以迄今沒有「他人」當選的紀錄。那麼,能不能就填上被篩掉的「獨立候選人」為「他人」呢?不行,因為已經除名。

回頭看這樣的設計,從利用「獨立候選人」找出異類目標,到「另選他人」不得選被除名的「獨立候選人」;如此的「中國特色」,簡直是天羅地網,滴水不漏。試問:這套辦法到底是要「選」人大代表?還是藉以「選」出異類加以撲殺?

以中華民國的總統直選,對比北京基層人代選舉,即知兩岸的阻隔不在海峽之深,而在民主差異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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