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不是基于道德、孝心,“爱与责任和义务无关”西方人家庭关系是建立在亲情上的,爱是联系家庭关系的纽带,并非责任和义务。因此也就不存在“养儿防老”的概念,而另一方面,老年人的赡养无一例外都是通过建立契约、通过早期捐赠、年老反哺的方式保障个人权益。现代养老福利不但直接植根于各类自愿互助制度尤其是传统私人保险制度,更在俾斯麦时代通过国家介入的方式拉开了今天社会养老模式的序幕。德国作为社会保险的发源地,尤其是最初社会保险立法进程中,首相俾斯麦功不可没。他强调通过国家对自愿互助机构和私人保险制度的干预,“国家必须控制和接管所有人寿保险、 工伤和医疗保险计划”。 而另一位现代国家干预理论和福利国家的重要奠基者阿道夫·瓦格纳,更是强调建立国家强制保险计划并推行社会税计划完成社会福利建设。 过度强调孝道是逃避推卸政府责任为老人提供养老保障,是现代政府对公民的一种公平回报。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强的时候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过自己的劳力和智力,他们交纳的税赋支持着政府的正常运转、促进着各类公共目标的达成。当他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政府有责任以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回报他们一个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并且,现代国家已经建立起“工作的一代缴纳养老金来支付退休一代”现收现付式的养老模式。成年人已经通过税收为退休、需要赡养的老人支付了养老保险,在这样的模式下再推行家庭“个人承包”式的养老政策,一定程度上是在将政府的养老职责推卸到了普通公众身上。从家庭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这几乎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详细] 【延伸阅读】:挪威养老基金如何还富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