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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烟囱上访获刑四年

爬烟囱上访获刑四年







2010年5月7日凌晨,辽宁省建昌县上访户韩锡轩、韩玉成、樊翠珍、刘青荣等7人在北京,爬上南二环与三环间一家供暖企业75米高的烟囱维修平台,挂上条幅,并向周围地面抛撒上访材料。西罗园派出所、葫芦岛市驻京办、丰台区公安局等人员及省市县领导先后赶来,劝7人注意安全,下来解决问题。韩锡轩等人要求给钱,不给钱就饿死在烟囱上,就从烟囱上跳下来。
    省市县领导被逼无奈,5月8日按照7人要求款项(韩锡轩150万元、韩玉成65万元、张行龙150万元、张桂庭150万元、王志廷30万元、刘青荣20万元、樊翠珍150万元。总计715万元),由建昌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分别存入7人亲属账户。
    7人在确认钱款到账并试支取部分后,8日21时许陆续下来。随后被警方抓捕,存入款项被冻结。建昌检方对其中4人(另3人中,1人因病中止审理,2人另案处理)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起公诉。
当年8月,建昌县法院分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韩玉成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三年及二年缓刑三年。
    4人均提起上诉,被葫芦岛中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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