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收入如此不均乃专营之过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6月06日 转载)
稿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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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近日披露,的士司机在车没有出事、人没有生病,一天24小时在岗的情况下,忙一个月最多赚4000元,而的士公司仅靠“份子钱”一辆车一年狂赚10万元。专家认为,在出租车行业,公司与司机的“风险-收益”分布格局颠倒过来了,公司“旱涝保收”,每月向司机收取高额承包费,而更多的经营风险实际上由司机承担。
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这种无风险暴利的投资机会,会吸引大量资本进入,的士公司将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直到市场饱和,无利可图再撤出。但在广州,在的士按人口计算相对北京、上海配置得少,每公里的营运费用相对北京、上海高的情况下,增加的士的投入都由于“维稳风险评估”而暂停。这个无风险暴利的行业就这样被的士经营权的垄断而拒绝了市场其他资本的进入。
实际上,这个由交委客管处管理和审批的出租车经营权,目前绝大部分还是归国有的交通集团和国有的宾馆车队,在一次次的整顿中,民营的士经营权不是被收编,就是被取缔。因此,经过的士永久经营权拍卖而获得经营权的企业,当然就希望通过经营权的垄断来获取更大的利益!
的士的运营,从开车到收费出票都是由司机一个人完成,是典型的个体劳动。对的士运营的管理,也只有承包制最合适。公司通过承包,把经营风险全部转嫁到的士司机身上,自己通过垄断的的士经营权而获得暴利,这使他们在遇到经营风险时,例如燃油涨价、增发的士牌照等,不是想方设法克服困难,降低成本,而是把的士运营的风险压在司机身上。
而管理部门既不组织的士司机去与的士公司集体协商承包费的降低,也不去核定实际经营情况,降低的士价格、增发的士牌照、方便市民出行。反而与的士公司一起把使用羊城通刷卡机、使用LPG等强加给的士司机。为了迁就的士公司,甚至不惜在调整的士运营费上违反物价法的规定,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临时加价的“燃油附加费”,躲开要的士公司公布运营成本的价格听证会,强行将的士的起步费通过“燃油附加”调高到目前的9元!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打破的士公司对的士经营权的垄断,把大量的士牌照直接向的士司机公开发放,降低的士运营的准入门槛,使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这个垄断的市场。通过竞争,来降低的士公司的暴利,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
如果不是这样,严查“茶水费”就只能是行内的自律,摇号招聘司机无损的士公司的毫毛。只要他们还拥有的士的专营权,他们就不会有竞争,就不可能改变这种既不合理的“初次分配”,而且还会通过提高“的士起步价”、提高运价,依然会把暴利转嫁到乘客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