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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伯钊之死

耿伯钊之死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5月28日 转载)
   
     长剑倚天外,匹马定中原——这是辛亥革命军事领袖黄兴送给耿伯钊(觐文)的诗句。
   

     耿伯钊,辛亥志士,民国将军,湖北安陆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六期生,1905年在东京首批参加同盟会,从此为推翻清帝出生入死,为建立民国立下不朽功勋。再以后,护法、北伐、抗战无不奋勇当先。1949年与李书城等人组织和平运动,促成武汉和平解放。
   
     中共建政后,任湖北省参事室主任。
     
     1957年,耿伯钊被打成右派小集团头子,(小集团成员胡复是著名新闻工作者刘衡的父亲,刘衡撰有《父亲与我同划右派》一文,摘抄如下:
     
     “父亲被划右派与耿伯钊有关。
   
     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由极有威望的耿伯钊担任,……1957年6月初鸣放期间,他和当时新华社记者曲一凡有两次谈话,前后共6小时,谈话后被曲一凡整 理出来,全文发表在新华社的《内部参考》上。耿伯钊在谈话中特别批评了党政不分的问题。他说:‘时期内,以党代政的现象普遍而严重。领导党有责任对国家大 事适时提出正确的政策,和检查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但是它不能代替政府发号施令,发号施令是行政部门的事。我们常常看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署名发布某一 指示和文件,于是上行下效,就出现了省委与省人委、地委与专署、县委与县人委等一系列的党政联名发号施令的事情。实际上,这样做法必然助长党政不分,其结 果则是以党代政,削弱了政府的作用和威信。’
     
     耿伯钊还特别提出了要‘加强法制工作’。他认为,开国8年,国家的法制工作搞得很差,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和人民的迫切要求。他说:‘宪法有了,但宪法不能代 替具体的法律和法规,法律不是几条精神、原则能代替的。现在,除了婚姻法,几乎没有别的成文的法律。民法、刑法是必不可少的,你把旧的否定了,就得拿出新 的东西来代替。……必须建立法制,使人人都懂得法,树立了守法的观念,就不会盲动而犯法。’耿伯钊还在谈话中提出了要反对‘大党主义’,他认为,储安平向 毛主席周总理提意见,提得很好,是给新闻界增了光。他认为,共产党英明伟大,这是有目共睹的。但‘如果每个共产员,个个以领导者自居,以战胜者自居,盛气 凌人,忽视民主,人民都受不了的。’
     
     参事室的所有民革成员如晏道刚等,不管他们有没言论,都一网打尽,统统划成右派。”
     
     耿被打成右派头子后,承受着狂风暴雨的斗争,大会小会报纸,批他是“向共产党进攻的急先锋”,“漏网大地主”,“老奸巨滑”,“向党放毒箭”……他万分冤 屈,向中央统战部、毛泽东、周恩来写了一封又一封信申诉信,都石沉大海,不见回音,他只得向在北京的老友李书城写了一封信,诉说心中的冤和苦,说自已从来 不曾反对过共产党,自已的弟弟是共产党员被国民党杀害,刚刚(1957年5月)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等等。
     
     就在他翘首盼望李书城回信的时候,湖北省参事室潘哲夫付主任(共产党员,参事室真正的领导)来到他家,严厉地训斥了他和他夫人刘瑛(此时刘瑛已处于神经崩溃边缘),原来是李书城电话告诉湖北这边,说耿不老实服罪,还在到处写信告状……
     
     潘走后,耿于悲愤中自杀。安陆之子民族将星就此坠落。
     
     八十年代,有记者为李汉浚的题材采访李书城的夫人薜文淑,说到李汉浚被捕之事时,薜竟说:李汉浚被捕后,“我立即去找耿伯钊(即耿丹之兄,当时任汉口的一个局长)他当时表示没有什么办法可想,看样子他很害怕”……。
   
     真是胡言乱语。耿伯钊为人最是无畏,湖北国民党元老中敢当面顶撞蒋介石的只有他和孔庚。其实在李汉浚被捕后,李书城与孔庚也被捕,耿伯钊竭力参与营救。
     
     薜文淑只不过想减轻李书城出卖耿伯钊之罪过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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