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原创】新书《人与权力——中国社会的权力结构》

本主题被作者加入到个人文集中
对我来讲,如能对书内涉及的定义做些注解就更好了
多么想找一个人海扁一顿。。。

TOP

回复 60# xiaopingtou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xiaopingtou 于 2012-10-28 14:27 发表 LZ能发个txt格式的么 手机看方便
可以考虑Adobe Reader 手机版,或者 搜索 PDF To TXT Converter
多么想找一个人海扁一顿。。。

TOP

回复 57# 斯吉·利兹 的帖子

这本书应该是学术性质的吧?

在分析中国帝制社会的时候,有一部分议题是皇权和族权(P56开始),从定义上,它们是代表不同阶级的利益的,区分的准则有点像西方政治学上对于寡头政治和贵族政治的区分。但是,它们的内容具体有什么不同,似乎并没有体现出来。这可能不是皇帝们或者士大夫们所关心的问题。然而对于当代政治学来说,具体皇权和族权的权利范围是否一样,却可能是相当重要的。比如说,在中世纪,神权包含了对《圣经》的解释权,其中一个例子就是伽利略的《对话》遭禁且受到审判是由于教会认为其侵犯了教会对圣经的解释,尽管当时欧洲亚平宁半岛以外的贵族并不完全对此卖账。文中讲述皇权遭受挑战的时候举了王莽和曹操的例子,从具体例子来分析,似乎除了对历史的解释权以外,还有政治上的决定权,这些都是绝对权力的范畴。还有一些则是相对权力的范畴,比如说,一个大前提是,权力中心成为道德中心(P64 2.2.2.2 最后)——理论上,皇帝一定是品德高尚的人(P62 倒数6行),这是很难由统治者通过运用手中权力而改变的观点,于是不得不从对道德的解释入手。道德观念上,王莽和曹操的主要敌人是士族阶级,他们两人都无法对士族的观念产生影响(P63 2.2.2.2),于是两人在这方面各有选择。前者为了顺应士族的道德观念而把自己打造成道德完人,后者则是采取*消极*抵抗政策,引来司马懿等士族阶级的鄙视,等等。

所以早期与族权伴生的皇权并没有对道德的解释权。

但是,文中也提到,*忠*在历史的演变中逐渐成为大众认同的最重要的道德准则(P66 2行),考量到对道德的解释权这种东西依然存在,那么作者应该是认同这样一个观点的,那是说:最后对道德的解释权落入了绝对权力的腰包?——而皇权正在变得虚伪,通过行使这种特别的解释权来使得「皇帝一定是品德高尚的人」条件得到满足?

那么,对于道德的解释权究竟是怎么落入皇权之手的呢?似乎没有看到佐证。文中提到了宰相分权、取消丞相制度、引入科举制度等等,可是这些只能证明士族在没落,却没有说明权力的转移过程。接下来就直接是结论部分了。

所以我转头思考是否我弄错了某些语句的含义。比如说,在后期朝代,皇帝一定是品德高尚的人,未必是指皇帝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规范,解释权被用来解释皇帝的所作所为,而是他本身作任何事情都是规范本身。这句话可能比较拗口,所以我用更简单清晰的词汇来表达——他拥有一国的立法权、司法权(解释)、执法权,三权合一。

这种情况下,按照文中的理论,中国的宗法伦理就是社会的一般法。于是,早期在王莽曹操的时代,执政者是没有立法权的——他是没有办法决定宗法伦理的,只能顺应;而相对的,本家的家法如何不是很重要,因为皇权依赖于士族的支持,而士族以所谓的士族道德标准来判断支持与否。后期,士族没落,统治者仅剩皇族一支,于是统治者主要需要服从家法,而对于社会的一般法,他是大权独揽的。而所谓的权利中心是道德中心部分,也做相应的变化——皇权和族权是中国历史演变的两条主线,两者不变的原则分别是社会宗法和家法(也即 *国-家* )。前期,士族继承了宗法社会的观念,以道德为准则,实力大于皇权,所以:权利中心是道德中心。后期,族权不敌皇权,服从皇权而无权以其准则道德来衡量皇权,所以皇帝一定是品德高尚的人

是这样么?
多么想找一个人海扁一顿。。。

TOP

回复 70# 斯吉·利兹 的帖子

谢谢抬举,我不是专业人士啦。

提些问题本来是想要支持一下大作,结果居然让斯吉·利兹费这么大的精力一一回复我的问题,实在让我太感动了,也受教很多,非常感谢。
多么想找一个人海扁一顿。。。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