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及州政府申请制订补助金额,资助所有孩子享受平等教育100多年来,虽然教育部的名称改动频频,地位也发生了多次起伏,但是它的具体职能几乎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比较1867年的《教育部法案》和1979年的《教育部改组法》后会发现,国会设置教育部是确保教育问题得到联邦政府的资助,有效协调全国教育活动。因此教育部的职权一直主要局限于资助,研究及确保所有公民在K-12阶段(大学以前)都享受平等的教育。 与很多国家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的“空头支票”不同,美国教育部在促进平等教育上可谓不遗余力。教育部每年会编制联邦补助方案,促进弱智人教育、残疾人教育、扫盲教育以及发放教育贷款。这其中有适合所有学生的补助方案,也有以残障学生、贫困学生、土著印第安学生、移民学生以及英语能力有限的学生为主的特别补助方案。例如,根据《残障人教育法》,教育部根据每个州上报的残障学生人数,将联邦补助经费经过合理分配,划拨给不同的州,帮助各州为残障学生提供免费的公共教育。由于残障学生的教育需要特殊的器材以及师资,所以教育经费的开销比一般学生要大得多。以校车为例,由于残障学生往往不能与正常学生同坐一辆校车,所以有时为了一位残障学生的上学,就必须派出一辆经过特别改装的校车接送,这样校车的经费就成倍增加。学校据此可以向学区以及州政府申请资助,州政府则可以据此向教育部申请资助,而教育部要做的事,就是根据当年国会的相关拨款,制定适当的补助金额。 对于贫困及偏远地区的学生,美国教育部制订了“中学计划”和“偏远农村教育计划”。在接到州政府的申请后,动用联邦资金设立在贫困社区和偏远农村的特殊教育中心,派出优秀的教师以帮助提高这些孩子的升学率。此外,属于美国教育部的专属基金每年会为全国约15万的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资助其大学及留学计划。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