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约需要中华民国国民代表大会同意,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中苏最高领导人签字才能生效。
45年的民国和88年的苏联签协议
苏联人民代表大会-----------1988年才成立。
1988年6月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会议通过《关于苏联社会民主化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决议,提出改革最高国家权力机构,成立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以扩大权力机关的代表性,使苏联最高苏维埃能经常行使立法权。同年12月,苏联第十一届最高苏维埃第十二次非常会议通过了苏联宪法修正案,规定设立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将原来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苏联最高苏维埃改为苏联国家权力的常设立法、发布命令和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