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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护照申请

中华民国护照申请

在陆台两府一致认同一个中国前提下,在台湾中华民国国号国体不变情况下,在复国行宪渐成时代趋势状况下,大陆人申请民国护照符合民国法理,亦不违两府宗旨。于个人是具有维宪意义的爱国行为,于社会则可望促成一次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公民运动。国府国民与大陆认同宪政者当推波助澜。


 


 



 



【行政院复函】親愛的網友您好!您的電子郵件我們收到了! 您所反映的問題與建議,我們非常關心,已留供施政重要參考,並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參酌辦理後,直接回覆給您。感謝您惠賜建言,讓我們能更貼近民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有同行者请直接致信行政院院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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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1980年9月10日通过並实行,第三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此条文造成非常多的海外人士许多心理上的决择,因为事业上要在海外发展,但又因为家庭在中国,一但放弃中国国籍会在生活上与心理上造成很大的伤害与不便.在此我想到了一个既可以加入外国国籍却又可以合法保留中国国籍的办法,提供给大家参考。

中华民国(臺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说到: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 机关依本条例第九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 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 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 以上;或为臺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有子 女。 三、 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 教或人道之特殊考虑。 前项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应备护照用照片二张及下列 档: 一、 普通护照申请书。 二、 当地永久或长期居留证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验毕后退 还。 三、 大陆地区所发护照影本或身分证明文件。 四、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前项普通护照之效期为三年以下,护照末页应加盖新字戳记。第一 项大陆地区人民领取普通护照时,应将大陆地区所发护照缴销。”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马上就可以向臺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护照,留学生或在海外劳务者只要连续居留两年以上(720天),或是离开中国大陆地区4年以上,均可申请,其申请的中华民国海外护照有效期为3年。
原帖地址: 背包客栈自助旅行论坛 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245181

大陆地区海外人士取得臺湾海外护照的好处:
1. 可合法保留中国国籍及海外国籍,成为双重国籍的公民.
2. 臺湾护照可前往60多个国家免签或落地签证(美国关岛及北马群岛除外)

取得臺湾海外护照后如何返回中国大陆?
取得中华民国海外护照后可以向各地的中国大使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做为返回中国大陆的旅行证件,其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可多次无限制的出入中国大陆並居留。


申请了中华民国海外护照可以前往臺湾定居或旅遊吗?
持中华民国海外护照在台无户籍人士欲前往臺湾旅遊及定居,需事先向臺湾驻外办事处申请,每次停留时间为3个月,可延期一次。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3.htm
2. 中华民国护照条例细则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007&ctNode=368&mp=1
3. 中华民国国民适用以免签证或落地签证方式前往之国家或地区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1335&ctNode=270&mp=1
4. 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http://big5.fmprc.gov.cn/gate/bi ... w/zgrzj/t140231.htm
5. 申请入台许可证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 ... 22.asp?url_disno=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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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大陆居民获中华民国护照合理

马英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注意到有关大陆居民要求获得中华民国护照一事,在适宜的时候我们会考虑大陆民众的合理要求。大陆和台湾都属一个中国:中华民国!台湾护照有120多个国家免签证,这是对台湾社会制度的认同,虽然在大陆没有实际的治理权,但大陆民众的这一要求合乎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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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大陆人能够申请中华民国护照吗?从棒球明星王貞治国籍带来的联想

前几天我在读新闻时发现日本的著名棒球明星王貞治原来持有的是中華民國护照,而王是浙江籍的第2代日本华裔。他父亲于七十年代领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这个问题使我突然发现,原来在海外的华人其实是可以选择自己的“中国”国籍的。


为此我特地参阅了中华民国内政部网站,阅读了中华民国国籍法,其中第2条明确指出: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而按照目前中华民国宪法:我们大陆其实是位于“中華民國”领域内的,而且我们的父母也多出身在“中華民國”实际控制大陆时期,实际上是“中華民國”国民。那么可否理解为我们这些出身在大陆的华人也是天然的“中華民國”国民?


如果上述假设成立,那么我们海外的中国大陆人士是否可联络当地台北经济文化处申请中華民國护照(台湾有所谓的“侨居”签注护照,不受台湾兵役法限制)。


注意:中華民國是承认双重国籍的,而且关键的是持有中華民國护照是可以申请大陆台胞证的,而台胞证事实上比本土中国人的身份证还好用,它拥有大陆居民在生活,工作,定居方面的全部权利,而又同时比大陆人民更方便地进出大陆人民自己的家园。这样大陆裔海外人士可以接中华民国护照一劳永逸得解决回国签证和年老后定居问题。


上面这个思路希望有懂得台湾法律的朋友帮助研究一下,看看是否有操作的可能。


即使没有成功的可能,也可以以此督促中国大陆政府,正视大陆人民与台湾和香港居民在法律上严重的不平等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对香港居民的执行与大陆居民完全不同的,香港居民如果不主动向政府声明放弃中国公民身份,他们的中国公民身份依然有效,外籍护照被看作所谓的"旅行证件",也就是事实上的双重或多重国籍)。


我们出身在中国大陆,我们的父母为祖国的建设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我们自己在出国前也在为国家纳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加入了自己目前所在国的国籍,相当多的人只是为了旅行的方便而不是为了背弃自己的母国。我们为什么不能与台湾和香港居民一样,拥有母国护照而同时把外国护照当作旅行证件呢?为什么台湾和香港居民没有为国家尽任何义务却能享受比我们更多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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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是改革或改良派,此举符合民意,也不违非暴力原则,请转。 假如你是革命派,此举隐含革命意义,而且不流血无代价,请转。假如你是公务员,此举是爱国行为,且有助统一,请转。假如你是不问政治的百姓,此举有助提高你的身份形象,当你有条件出国旅行时,可免去签证麻烦,省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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