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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说说,药家鑫该不该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所想讲的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你是官二代富二代也好,在现有的这个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否则法律就会失去公信力。
不要拿全球都在流行去极刑化,废除死刑。因为这个与这次的事件有本质区别。我们面对的是个案,而不是制度上的问题。所以必须是死极,这事件就是放在最开化的西方也是终生不得出获。
但是在中国死缓虽然是属于法义上的死刑,但是事实上的有期监禁。
如果特权的运作,那人出来时可能还会很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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