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正的通过法律进行起诉,也可以说是坏事中的好事!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但是原告是有限定范围的(亲属内),但是上面名单中没有看见一位,刘思齐不是民法意义上的亲属关系.
而有真正的亲属关系者没有一个出现(如:我们可爱的少将,红色公主等),为什么呢?难道他们没有看到这文章吗?看到了就装聋作哑?不,大有玄机的,各位可以自己去思考.
如果真的进行法律程序,那么对相关证据的举证将会非常有意思,因为这会从法律意义上进行严格定义那个神人,哈哈,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就想笑.
但是在现在的中国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司法事情的,因为那些法官可能还没有笨到这个程度.
这与袁老师的事件一样,结果就是不会进入司法程序.
其实,如果真能进入司法程序,那么将会是一个进步.但这样的事件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