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94):首先,女的穿得像个鸡一样还坐巴士,不知道可不可以告诉性骚扰!脏话连编就算了,不过,肯得不是广州人,因为,“閪”(就是普通话的B字)字发音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不纯!如果,阿叔真的非礼了这样小姐,然后上来的是她男朋友,我支持打,是我的话也一样会打!但问题,他身上穿的部队的服装。只要你穿上这套身服你就是一个军人,一个军人有自己的职责和纪律。军法里面故意殴打老百姓是什么罪呢?你不是一个执法者,你是一个护法者,你没任何的权利去打一个老百姓,而且,你是受过专业训练。国家培养你,是让你飞脚踢老百姓的吗?本来,这个故事应该是千夫所指那个非礼人的老头的,但这军人上来一脚,暴露了一个什么样的可怕现像呢?这三个人都应该暴光,第一,警告时下的女性在公共场所请不要穿得过分暴露,要穿回夜总会穿。第二,警告所有好色男人,没钱就先忍着,女人不是乱摸的,要摸夜总会里面有钱,想摸什么都行。第三,应该开除那个飞脚的军人资格,他根本不配当一名军人!要打架,脱下军服去夜总会当保安,看到闹事的就飞脚没人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