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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1948世界人權宣言賦予的臺灣主權

这个说的太没道理了

按楼主说的,我在我家,我说我愿意加入日本籍,那么我就有权力加入喽。
原因:我是一个人,所以,我完全有权决定自己的归属,跟一百万人投票一样。
其二,我家在大陆,估计日本还是挺愿意在中国大陆有片“国土”的。
那我这样的要求岂不是毫无被拒绝的道理?
大家都独立吧。建议大家选日本啊,美国啊,印度啊,这些国家,因为这些国家估计不会反对自己在中国大陆白得一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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