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玲没能理解,20世纪对上帝的拨乱反正总还保持了这样一个来之不易的底线:上帝的归上帝,理性的归理性。
当她在上帝的怀里得到关怀,并逐渐医好心灵的创伤之后,她萌发了原谅凶手的念头。这本来是一个天性善良的人的内心所自发形成的道德感,她一旦有了这个念头,她就有了某种成“圣”的幻觉。
而基督教与朱子理学的分歧就在此处:基督教认为这是上帝的荣耀,人一旦把这种道德感据为己有,就是觊越;而朱子认为这是人所固有的神圣性,贩夫走卒,皆可成圣。
只是柴玲未了解的是,上帝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信仰。上帝并不等同于信仰,抛弃上帝,真正的信仰也有可能就会浮现。
这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抱佛脚的行为。她不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进信仰的,而是扎了一个猛子,仓皇逃进上帝的殿堂以求获得内心的庇护。
那么,另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来了——上帝有没有权柄在柴玲原谅之前原谅罪犯?又应不应该如此原谅呢?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第二个问题也是理所当然。上帝有权柄原谅与不原谅我们任何一个人,因为在基督教文化中,我们每个人都欠上帝的,而上帝不欠我们任何人。
这里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是——那个犯人还在继续作恶。
真正的忏悔不应该是这样,她虽然获得了神的宽恕,可同样应该取得人的原谅。耶稣教导说:“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到此,真相大白了:柴玲现在选择原谅,究竟是为中国,还是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