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警方称刺死官员案女服务员未被强奸

还说什么,证据已经非常明显了,还找什么证据?她被三个男人侵犯(不管是不是性侵犯),而当时邓贵大他们提出的要求就是与性有关的服务(不管是“特殊服务”还是什么“异性洗浴”都是邓玉娇所不能接受的)。在这个时候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身体上接触(不管是“按倒”还是“推坐”),在邓玉娇看来就是与性有关的侵犯(因为他们争执的原因就是让她提供与性有关的服务),还需要什么证据?事件发生的时候她面对三个男人(而且这三个男人的目的非常明显)已经无路可退,她应该怎么做?不反抗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么反抗应该怎么反抗?她被三个男人侵犯的时候反抗有错么?试想一下,如果邓玉娇当时手里没有刀,结果会怎么样?

TOP

有人问了,邓贵大怎么就能让一个女孩子给刺了四刀?当时他为什么不用手来阻

止她?或者跑掉?我想答案很明显,是邓贵大的手腾不出来。为什么腾不出来?

因为他的手应该在邓玉娇的衣服里。不是他不想用手阻拦,而是手在衣服里拿不

出来。不是他不想躲第二刀、第三刀,及第四刀。而是他躲不开。那个黄同伙是

去拉邓贵大才被邓玉娇扎了一刀,否则仅邓玉娇是不可能在刺到那个黄同伙的。

大家可以想一下,什么样的位置才能造成这么些的刀伤?而且刀伤的位置又是在

什么样的位置才能刺到?如果说当时邓贵大不是在实施强奸鬼才想信呢!只不过

是没有……那是他命不好,碰上了邓玉娇。如果是别的姑娘可能他就得手了!

TOP

什么是强奸?非得是JJ进BB?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