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7日,潮阳某些部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乱收费和教育搭车收费从而引发“9.7”严重群体性事件。事件之后,潮阳这个原来的全国第一大县被分为潮阳区和潮南区两部分,划归汕头市管辖(2003年1月29国务院批准,3月13日正式挂牌运作)。
2002年中小学秋季开学期间,广东省潮阳市26个镇(街道)中有20个不同程度地存在强行向学生“搭车”收取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社会抚养费和其他乱收费行为,共违规收费4830.8万元。
从9月1日开始,城南、海门、河溪、金浦等镇(街道)部分群众连续不断上访和聚集堵塞324国道,要求政府承诺退费。
9月7日,河溪镇300多名群众在324国道北闸路段聚集堵路,部分堵路群众随后又到市机关大院前聚集。此后共有3000多人冲进市机关大院和办公楼进行打、砸、抢活动。与此同时,深汕高速公路海门路段被100多名河溪镇群众堵塞,324国道潮阳金浦路段被金浦街道近千名群众聚集堵塞,金浦街道办事处办公楼被砸、烧,潮阳宾馆内的自选商场被哄抢。
在这次事件中,潮阳市委、市政府和河溪镇、金浦街道的一批汽车、摩托车被损坏,一批办公设施及办公楼门窗被砸坏,一些文档资料被毁,经济损失约376.5万元;一些机关干部、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受伤,其中27人入院治疗。
经调查核实,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和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分别作出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河溪镇党委书记郑建雄、金浦街道党委书记郑洪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河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文玲,金浦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姚佐雄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城南街道党委书记陈汉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金浦街道办事处分管教育的副主任黄德合、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欧镇武、海门镇镇长陈海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潮阳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书记、海门镇党委书记兼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郑灿雄(副处级)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潮阳市原市委书记李楚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市长郑喜宣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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