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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女子被泼酸毁容失明 法庭判决其向肇事者眼睛滴硫酸

“我很高兴。6年了,正义终于来到。但我们都是输家,因为我们都遭受了巨大的痛苦。”

真是愚蠢,既然知道会是大家都是输家,为什么不少输一点,应该要求法院判决将那人的眼睛移植过来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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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wanglihonggui 的帖子

有个问题,如果是女的怎么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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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wanglihonggui 的帖子

即使切除卵巢和子宫那还不是一样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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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这我用puff都开了这么久,为什么这么不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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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TMT 的帖子

只有视神经(在眼球后面)和先天性盲人(大脑视觉部分有问题)移植眼睛没有用,当然移植都有风险,即使血型相同都是有排斥性的,只是排斥性很小而已(理论上的),所以如果有机会就应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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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nkpoper 的帖子

你第二段说“死刑威慑力更大的刑法”我不知道你说的刑法是什么?但是一个国家法律的本身是没有任何威胁性的,威胁性来自这个国家的政体构成,也就是说某个人在这个国家能够逃脱法律,不管有没有死刑,他始终能逃脱。所以你说的威慑力根本不存在,而那些自杀的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犯了法才会自杀,如果自己什么都没做那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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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nkpoper 的帖子

看明白了,但如果是那样就算一般的死刑,我想罪犯也会自杀或是拼命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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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而代之以真正的终身监禁,从逻辑上反而更容易诱使罪犯自杀:因为如果有些人宁死也不肯一辈子被关押的话,那么自杀得趁早,一旦被抓获,失去了人身自由,自杀就很难了。”

没错,所以废除死刑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对真正的罪犯产生作用而做出的法律,而是给那些没犯罪的人留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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