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这两个问题都错了(我希望下次转贴的不要

)
首先就像一中说的问题确实是有政府产生的,但是当一个男的给一个女的说:“我没钱,但问题是政府产生的,所以暂时只能这样。”你觉得那个女人会跟着这个男吗(请从现状考虑),所以事实是问题确实是有政府产生的,而男的想要和女的一起解决问题,但是女的不干,所以要用政府,男人,女人来把罪名分个级别我想就不用我来分了。
至于第二点,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楼主: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掩盖中国社会病态的根源。

因为如果不是上面我说的那种女人,一定不会因为那愚蠢的婚姻法的改变就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伤害而开始发神经,当然就不有另一些喜欢把发神经的搞成精神病那些无聊的人在上面反击,所以对于某些人能引起重视的东西依然会引起重视,而不能引起重视的依然不能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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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ypee 于 2011-8-29 02: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