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民顾问
 
|
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1-5-8 02:16 显示全部帖子
先请楼主看看这个下面是上面那贴的回复引用:原帖由 abb0310 于 2010-11-24 20:07 发表 我理解你的话,也认同。在我看来那是更高一层的境界,属于建立于人能自由说话这一社会环境之上的法律范畴。 但是老大这是在基里巴斯国,84它应该是一个提供言论自由的模拟平台。墙内不缺爱删帖的地方,墙外也不缺不缺不删帖的地方。但是墙内,能自由言论的地方有么?没有。曾经有,但是现在没了,所以我希望你能有 如果楼主与回复贴中一样的想法请到 https://64.71.141.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