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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本来就是日本领土

钓鱼岛本来就是日本领土

看标题不要急着骂人,本人以理服人。我记得这个问题我在茶馆已经说过一次了,但那次不是很详细,再补充一点。

很多人以为中国比日本早几百年发现钓鱼岛,所以钓鱼岛就是中国的,这个属于对相关国际法规的无知。“发现即拥有”是18世纪以前的老黄历,在此之后唯有有效的统治才能确保你对这片土地的主权。怎样的统治才叫有效呢,很简单,你只要以国家的名义在岛上做点什么就行了,哪怕是插个国旗也行,而且此类行为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种统治还要在实地进行,你光坐在家里画画地图,说非洲是我的火星也是我的,这种地图开疆流法院根本就不会理你的,所以地图这玩意基本不用参考。而中国在钓鱼岛上几乎没有行使过任何有效统治,现在能出示的那些所谓的证据,基本就是使节去琉球时拿钓鱼岛当航标用啊,渔民在那里打渔啊,这些跟统治是根本沾不上边的。日本恰恰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在1895年打起了钓鱼岛的主意。

至于网上流传钓鱼岛是随台湾在马关条约中割让的,完全是胡说八道。当时清朝担心日本把“台湾附属岛屿”的解释扩大到福建沿海,特意要求日方用地图来表示割让范围,而这个地图中根本就不包括钓鱼岛,这件事本身对中国反而是极为不利的,日本完全可以靠这个来论证中国根本没把钓鱼岛当成自己的领土(其实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

另外还有个盛宣怀手谕,这玩意也是几十年前就被证明是伪造的了,不多提了。

国际法院关于领土争端曾经有个经典的判例,帕尔马斯岛案。这个岛位于菲律宾附近,是西班牙人在16世纪就已经发现了,在1666年的时候,西班牙还曾经宣告过自己对该岛的主权,但是没过几年这个岛被荷兰人占领了。由于这个岛本身也没什么价值,和钓鱼岛一样属于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地方(钓鱼岛在1970年发现石油之前,没有任何一届政府对它感兴趣),西班牙人根本没当回事。到了1898年,菲律宾被西班牙割给了美国,理论上帕尔马斯岛也应该包含在内,结果美国人一看,哎哟我靠,岛上有荷兰国旗,随即跑到国际法院告了一把。法院处理这个案子的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确立“关键日期”,即争端明朗化(crystallized)之日,本案中从西班牙把菲律宾割让给美国的那天开始算起。关键日期之后的任何行为,法院是完全不理会的,换言之,今天中国无论在钓鱼岛搞多少花样,哪怕是出兵把岛给抢了,在国际法庭上都不会被当做支持中国的证据,关键是看你在关键日期之前的这段时间做了什么。

中国有很多傻逼学者,认为钓鱼岛的关键日期是1895年,即日本把钓鱼岛收入囊中之日。实际上当时中日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争端,按照这个理论,帕尔马斯岛案的关键日期就应该从荷兰侵占该岛的那一刻算起。钓鱼岛的关键日期实际应该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算起,即钓鱼岛发现石油、中日台三方开始公开宣告自己对该岛的主权开始算起。

第二步,考察西班牙和荷兰在关键日期之前这段时间,谁对这个岛的统治力更强。西班牙在这个环节毫无悬念的完败。美国当时从世界各地搜罗了一千多份地图,里面只有三张不支持他们的主张,结果最后还是输掉了,法院根本就不把地图当成有效统治的证据。法院认定帕尔马斯岛属于荷兰。

回头再看钓鱼岛。70年代之前,中国在钓鱼岛干了什么?什么都没有,几百年的空白,而日本却开始往岛上移民了,论统治力,中国完败。

此案确立了两个经典的原则:

1:西班牙先发现帕尔马斯岛,确实构成早期的权利(18世纪前的发现即拥有)
2:这种早期权利能否得到维持,要看是否在岛上进行了有效的统治(18世纪后的统治才拥有原则)

拿这个案例一套,中国基本毫无胜算。而这还只是路线A,日本其实还有一条杀伤力更猛的路线B(待续)

[ 本帖最后由 zeratulmrye 于 2011-1-13 02: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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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3年的开罗会议上,蒋介石出了一个大丑。当时外交部长宋子文已经给美国谈好,抗日胜利后琉球将归中国所有,而蒋介石那段时间跟宋子文闹翻了,宋子文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也没有跟着蒋去开罗。结果罗斯福问蒋介石中国是否要把琉球收回时,蒋介石误以为美国正在测试中国对扩张领土的野心(琉球以前只是藩属国,不算中国领土),立刻提出琉球可以交由中美共同托管。罗斯福当时非常吃惊,反复询问,结果却得到了相同的回答,这导致中国白白丢失了琉球的主权。

根据联合国宪章,成员国领土不可被托管,中国此举等于承认自己没有对琉球的主权。到47年时,联合国全票通过21号决议,琉球交给美国托管,中国由于忙着内战,没有参与。到49年之后,蒋介石为了把美国的力量吸引到台湾周边,全力支持美国托管琉球,而中苏两国为了把美国赶走则全力反对,但这两个国家爱的意见是,琉球应该归日本所有,最终美国宣布将会把琉球主权移交给日本。

这事儿跟钓鱼岛有什么关系呢:日本一直坚称钓鱼岛是琉球的一部分,而在过去中国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双方的争端出现之后,中国才拿出各种古籍证明古琉球不包括钓鱼岛,但话柄早就落下了:1920年时民国驻长崎大使发了封感谢状,里面就写到钓鱼岛是冲绳县的一部分,人民日报在1953年的报导、台湾联合报的报导也反复证明了这一点。美国同样认为钓鱼岛属于琉球,托管后先后发布军政府22号令、27号令、民政府68号令,里面都把钓鱼岛列入了琉球的范围之内,并且在岛上打靶,中国则从来就没有抗议过。唯一能跟回应沾上一点边的是,中国曾经抗议过《旧金山和约》,而27号令是根据《旧金山和约》做出的,这就算“连带”抗议过了,这根本就是牵强附会。至于时间在27号令之前的22号令中国则基本不提,但你假装看不见,不代表日本人就不会把这些证据送到法庭上了。

事实上在国际法上还有个概念叫“默许”:当对方公开的进行了一项行为,而被影响的那方长期不作回应,即被视为认同这项行为。大量国际法判例中都用到了这一概念。换句话说,哪怕没有任何法令,只要美国长期霸着钓鱼岛,中国又不说话,那么钓鱼岛就会被当做是琉球的一部分。从1947年开始一直到钓鱼岛发现石油为止,中国从来没有对美军在钓鱼岛的占领表示过抗议。从这个方向来论证,钓鱼岛还是日本的。

说到这里各位应该已经看出来了,一切问题的关键还是在石油,没有石油的时候中国根本就不在乎钓鱼岛。人家国际法院又不是一群傻逼法官组成的,这点花花肠子小算盘人家还能看不清楚?至于现在说什么“自古以来就是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非就是骗骗老百姓。中国政府见了好处当然想上,但是这块骨头啃不下来(不要跟我说什么以后军力强大了直接拿下,说这种幼稚话的人回家好好念书去,别出来瞎参合。还有人说以此为筹码牵制日本可以捞好处,你以为日本人是傻逼,你天天弄几条船瞎捣乱人家就会向你让步了?),现在不好意思说自己不行,摆摆样子而已。

所以说李登辉比现在大陆和台湾的那些傻逼政客要聪明多了,他才是真正能从日本手上捞到实际好处的人。李登辉的想法是应该直接承认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从而换取台湾在钓鱼岛的渔权,因为日治时期台湾渔民一直在钓鱼岛附近打渔,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日本人不会为了多捞几条鱼就跟台湾人闹僵。现在大陆和台湾两边的傻逼一闹腾,情况就不一样了,小日本也是有爱国情感的,他们也觉得钓鱼岛是自己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整天说钓鱼岛是自己的,人家日本政府哪怕根本不在乎那点鱼,为了照顾国民的情绪,也不会让中国人靠近这个岛半步的,你还想跟人家谈油权渔权,还不如自己在家撸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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