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不知不想什么,认真看了一下,想说几点
1,中国的民族政策的最终目的是各民族的融合而不是分裂,自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香港的一国两制也是一样,邓先生小平说过50年不变,50年以后,香港和大陆还是要合在一起的,和全国一样,香港也是要交国税的(现在好象不用交)。
2,目前给予藏人的自治只是名义上的,并没有实质上的自治。有关自治的法规一条都没有启用,不知楼主去过西藏没有,请举出哪一条没有启用,不要泛泛而谈。
3,宪法条款中提到语言,提到文化,提到宗教自由,提到经济,提到教育,提到内部安全,还提到与其他国家的文化贸易关系,这些在宪法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上都有明确的定义。因此,我们会参照每一项细则,要求他们诚心诚意 地为全体西藏人民实施这些条款。这就是我们的自治。请楼主去一趟西藏吧,无知并不光荣。
4,把所有的藏族居住区域都划入西藏自治区。请楼主定义一下藏族居住区,北京有藏族人居住,要不要划进去?拉萨有汉族人居住,要不要划出来?历史上藏族人住过,现在其它族人住着,怎么划?历史上其它族人住过,现在藏族人住着,怎么划?还是那句话,自治是手段,是过渡,融合是目的。
5,可笑的“自古以来” 。自古以来,从唐朝开始,中华民族为了占领西藏,流了千千万万优秀儿郎的鲜血,为了死去的英灵,中华人民共合国更要守好这片鲜血铸就是国土。
题外,建议楼主看一下欧州民主国家是如何开发美洲,非洲,西亚,印度和东南亚的吧,看一下印第安文化是如何在欧洲文明人手中嘎然而止的吧。
废话太多,楼主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