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寿阳千万元国资楼 县长95万卖给私人
近日,有民众上网举报,山西寿阳县副县长陈振明将国家兴建的大楼及附属设施,以10年为期,先是承包给他的关系户王春义,之后又以95万元的超低价卖出。寿阳县民众群情激愤。
这栋由国家投资580万,占地面积6,072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的大楼,原本是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的,建成于1995年。2003年,在副县长刘迎春的主持下,将该楼及附属设施以95万元卖给了仍在承包期的王春义个人。
举报人霍存锁说:【录音】国家投资了580万,580万在建成以后,在县长的支持下就转包给一个个人了,一年的承包费是15万,除了15万没有交,一分都没有交,最后又以95万,这580万还不包括土地啊,挺大的一片地方,十几亩地呢,95万就卖给个人了。
据了解,当时舆论一片哗然,因此县政府做出了“不准出售”的决定,但出售手续并没有撤销。于是,在2006年,寿阳县政府被王春义告到了晋中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县政府败诉,县政府支付了10多万元的诉讼费。在县领导的鼎力支持下,又给王春义办理了原来没有的土地、房产所有权手续。随后,王春义又以 1,260万元将此楼卖掉。
霍存锁说:【录音】全县22万人都对这个事有看法。一直给中纪委反映,给上边反映这个事,反映一边下来查了。查了还没有见当事人,当官的很早他们就知道了拿上去,就是给送东西,意思就是你别告了。
霍存锁告诉记者,这件事中纪委派山西省政府已经调查3次了,都是不了了之,敷衍了事。 调查的人叫卖楼的再出点钱,给当事人一点处分,叫老百姓不要闹。
霍存锁说:【录音】上边都是一有事情就拿钱就摆平,哪里有事,哪就给钱嘛。上边也是查,查也是不了了之,就像敷衍了事的就是掩盖了。都是中纪委派来的,派陕西省政府查,省政府查,又派晋中查,晋中来了三四次都是敷衍了事的,上边分配的,他们就是把那个事情多少过问过问就算了,就是这样,现在寿阳事情太多了,怪事多。
寿阳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身为副县长的刘迎春,不管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对,在大楼未经工程验收,没有审计结算,更未经评估的情况下,凭藉手中权力就随意处置了。国家资金就这样简简单单魔术般地“洗”到个人腰包了。人民无奈遭殃!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宇莲、特约记者陈怡莲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