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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藏独?——对着空气挥拳!

分裂、藏独?——对着空气挥拳!

分裂、藏独?——对着空气挥拳!

    关于西藏问题,我在本区写了个帖子简述了一下。但从跟帖看(包括其他西藏问题帖后的跟帖),不少人仍然一脑门子糨糊。个别跟帖更是惊人的脑残,不懂装懂还振振有词;对着空气挥拳还以为在捍卫什么“神圣原则”——让人好笑,这就不是脑残而是十足的愚蠢了。因此有必要启蒙。

                                                                       一、蒙着眼睛的义愤

    在大多数国人心目中,中共和其领导下的中央政府早就失去了公信力,信誉破产了。凡属内政问题只要上网,肯定是骂声一片——他们干的那些事,与民生有益的实在太少太少。唯独西藏问题,官方和民间罕见地一致起来,那真是举国上下异口同声,愤怒谴责“达赖集团”是分裂祖国的叛徒,居然想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里分离出去、实现西藏独立——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北京和“达赖集团”的斗争,乃是中共代表全国人民与民族叛徒的斗争,是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事业,是个中国人就该和中共站在一起!
    殊不知这是一种“蒙着眼睛的义愤”。因为——
    达赖喇嘛根本不要求独立!“西藏流亡政府”根本没打算分裂!这一点国际周知、世界公认,只有中国人民不知道,还在对着空气挥拳暴擂。
    1988年6月15日,达赖喇嘛在欧洲议会发表演说,向世界公开藏民族“不要求独立、只要求高度自治”的诉求,即著名的“斯特拉斯堡建议”。这里的“高度自治”,相当于恢复“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藏族地位略等于今日港、澳,也可以看成西藏版的“一国两制”。如果说港澳的一国两制不等于港澳独立,有什么理由说达赖的高度自治就等于西藏独立?正如达赖喇嘛所说:“我并不需求西藏的独立。我过去多次提出,我需求的是西藏人民能有机会享有名副其实的自治,以保存自己的文明、独特的文化、宗教、语言、生活方式,并使之发扬光大。我最为关心的是确保西藏人民极其独特的佛教文化遗产。”( 1998年3月10日在纪念“拉萨事件”39周年会上的讲话)
    那以后又是蹉跎十几年,京、藏谈判毫无进展。2002年,为表达诚意,达赖喇嘛再退一步,放弃“高度自治”,只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民族自治的条款,要求“真正自治”——你还要求人家怎么样呢?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噶伦(总理)桑东仁波切说:“我们要求的仅仅是宪法条款上的内容。宪法条款中提到语言,提到文化,提到宗教自由,提到经济,提到教育,提到内部安全,还提到与其他国家的文化贸易关系,这些在宪法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上都有明确的定义……这就是我们的自治。无需改变政策,也无需修改宪法,所需要的仅仅是政治意愿。如果中国领导人有政治意愿的话,他们二十四小时内就能够做到。只是落实而已。”(明报:访流亡政府首席噶伦桑东仁波切)
    “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可都是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啊,“只是落实而已”!——就是不愿落实。不落实就不落实吧,藏人怎么不着你,但你仍然昧着良心诬赖人家还在搞藏独、谋分裂——这是不是有点下作?
    下作是下作,但有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功效:蒙蔽国内人民,让他们以为几十年来京、藏谈判毫无进展的责任,全在“达赖分裂集团”。
    他们成功了。

                                                                  二、“自古以来”和“痴心妄想”

    自1979——2008,北京和西藏方面几十次接触、八九次正式谈判,达赖一方由放弃独立高度自治,又到如今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内真正自治,他们是有诚意的。而北京自恃枪杆子在手,立场纹丝未动。一,他们要求达赖喇嘛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二,他们强烈否决藏人“大西藏自治区”诉求,以为达赖痴心妄想。
    说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不是事实。
    公元821—823年,大唐、吐蕃缔约:“西藏神圣赞普与大唐文武孝德皇帝,(舅甥)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盟约,永无沦替,人神据以证知,世世代代,使其称赞,是以盟文节目,题之于碑也。”盟约内容以汉藏两种文字刻在三块石碑上,分别立于拉萨、长安和双方边界之格格也日山口(今四川境内)。这是两个独立王朝(国家)的对等结盟。
    赤松德赞时代(唐为代宗),吐蕃军队占据了中国的四川和甘肃大部分地区,迫使中国每年献上贡品。公元736年甚至一度占领了长安,立广武王为帝,还改了元(按中国传统,新皇登极乃改纪元),大赦天下,委官奉职。(以上新唐书)按照中共的逻辑,是不是也可以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西藏的领土”?
    蒙元时代不必说了,把那说成“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正如越南与柬埔寨一道被法国人征服,就把柬埔寨当成越南一部分一样可笑。
    满清时代倒可一说。但那时中国对西藏拥有的是宗主权(suzerainty)而非主权(sovereignty):西藏只是中国的藩属国。清廷倒是派有驻藏大臣,可惜他只是个宗主权的象征,无权介入藏人的政务——难道我们能说朝鲜、缅甸、尼泊尔等国”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领土“吗?
    民初至1950年共军进藏,西藏更是跟中国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统属关系(甚至政治关系都没有),达赖喇嘛在一切方面握有完整主权。
    综上所述,你非让达赖喇嘛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岂不等于逼着这位拥有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荣誉的佛教比丘公然向全世界撒谎吗?
    何其荒唐乃尔!
    其实达赖并不是个教条主义者。他在流亡政府的内部会议上多次说:
    “我们不应该争论历史问题。我们何必要讨论历史呢?不管历史是怎么回事,我说当下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来我们还会如此。这就够了。把历史放到一边,让历史学家们去争论吧。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明报:访流亡政府首席噶伦桑东仁波切)
    这不就够了么?非逼着人家向世界撒谎,是何逻辑?
    只须通过谈判让目前的现实关系获得法律意义上的确认,国际社会自然是乐观其成。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历史上“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下的法律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中共纠缠”自古以来“如何如何,实在是愚不可及。巴尔干诸国曾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俄罗斯曾是蒙古帝国的一部分,跟他们现在的主权归属有关系吗?
    再来看”大藏区“。
    在藏人那里,没什么”大藏区“”小藏区“,只有”西藏“,英语Tibet,泛指整个藏族地区。包含今西藏全区、青海全部,以及云南、四川、甘肃等省藏民聚居地。这也是国际社会的”西藏“概念。中国政府1959年通过“平叛”对藏区分而治之,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并以此置换“西藏”概念,如今反诬达赖喇嘛制造所谓“大藏区”,何以服众?何以塞全球六十亿悠悠之口!即便按1951年”金珠玛米“的刺刀催生的”17条协议“,达赖喇嘛也拥有对全部”旧“西藏的统治权——”第四条:对于西藏现行的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固有的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啊!
    总括达赖喇嘛的观点,其要旨无非是:
    一、藏人不寻求独立,只求将多康藏三区所有藏人统一治理。
    二、真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位。
    三、必须由根据民主程序选举出来的自治区议会和政府主导这种落实。
    四、中央政府负责西藏的政治、外交与国防;其余宗教、文化、教育、经济、卫生、生态环境等一干事务概由西藏民族自己主导并负其责任。
    五、中央停止对西藏人权的践踏,中止出于”同化“目的的人口迁入。
    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品品——这当真是”痴心妄想“吗?
    除非那两部法律是哄鬼!

                                                           三、中共的立场不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中共诬达赖喇嘛主张”藏独“,遭国际舆论多次驳斥。如今又改口说达赖的主张是“半独立”、“变相独立”,这是相当荒唐的。按照这种逻辑,任何事物都可以随意解释了。改革开放,可以批评为“半修正”,“变相卖国”。反腐败,可以批判为“半作秀“,”变相愚民“……”不独立“是原则;”怎样保证原则确立“则属技术安排。达赖放弃独立是事实;是”大藏区“还是现自治区挂搭若干自治州县,尽可以经由谈判细细处置,要紧的是从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赶快投入实务操作,老搞这种无谓的口舌之争是何道理?”丛林法则“过时已久,阶级斗争血腥犹在,车臣、科索沃洋鉴不远,当道诸公,可不慎乎!无非是不信任。无非是不放心。21世纪的今天,国际社会早已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契约世界,只要谈判订约国际公认,哪一个大胆的匹夫敢闹分裂?退一万步说,即便有谁当真”雄起“,那时节他既输理,又非法,我中华大军堂堂正正吊民伐罪,何人敢来说三道四!岂不强如现如今之封锁现场、赶走洋记,偷偷摸摸鸡飞狗跳?好不容易压下了风头,还被外人怀疑武警假扮暴徒……
    今年六月我在纽约,曾和一位定居在此的老干部说起这些想法。他说我太书生气——我党未必真心想谈判成功。因为成功就意味着真正在西藏行宪,而行宪则意味着放弃“党天下”。如此一来势必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其他所谓”民族自治区”能不要求一视同仁?而让我党放弃在少数民族地区(近乎2/3领土啊!)随心所欲的特权,要了命他们也不会答应……
    这真让我一头冷汗。果真如此,岂不是一党之私绑架了全民族的利益?而且这分明是饮鸩止渴:煽动民族仇恨或可维持一时的统治,万一中共控制不住局面(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民族间的血腥仇杀谁能制止?那将是中华民族最深重的灾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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