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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小摊子也“呈现黑社会特征”?

摆小摊子也“呈现黑社会特征”?

对于近期发生在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如意南路的小贩与城管冲突一事,番禺城管负责人称该地区小贩呈现黑社会化特征。对此,贵报社论认为是对走鬼的污名化,笔者以为有臆断之嫌。

    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据笔者亲身了解,在某繁华的路段,小贩们首先自发进入,随意摆摊,脚下一格子地盘先到先占。对于小贩来说,“地盘就是生产力”,好的位置大家都想占,于是小贩抢占地盘的纷争也不少发生。这时,呈现黑社会特征的团伙开始萌芽,同村的、同地区的、年轻力壮的自发组成一伙人,首先从小贩做起,有利可图后,人员慢慢发展壮大,不仅发展到抢地盘,更有向该路段其他小贩收取保护费的现象。保护费一是用来加派人手对抗城管,二是用于阻止其他新小贩的强行进入,以此维持这一小贩群体的稳定经营,这种现象不知能不能称为“呈现黑社会特征”了?如果不加调查就一味质疑存在这种社会现象,可能并不合适吧?

    对于没有出示相关证据的“呈现黑社会特征”说法,城管局负责人应该将日常调查情况公之于众,也不能由您说啥是啥,不然这个制造“污名门”事件的始作俑者便是您了。虽然上百名小贩围追城管的场面用群体事件来概括不足为过,但上百人齐齐行动不一定就是有组织性的,也不一定是幕后黑社会特征团伙推波助澜的。如果实在拿不出证据,应该有小贩站出来说话,是否被收了保护费?或者应该有媒体介入了解该地区小贩情况,还公众一个知情权。同时相信,以涉嫌用暴力妨碍公务执法被公安部门拘留的11名小贩也应该有“是否呈现黑社会特征”的调查结果了。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pqy/200909090033.asp  

人又不是為了遠大的目標而活著,渺小的目標才能成為生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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