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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加观点】他的国和他妈的自由

【途加观点】他的国和他妈的自由

“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近日考察房市,当场掏腰包买下一套80多平方米的高层住宅。而规划局局长王爱华更是在当地某电视台一直播栏目中极力推销楼盘,并高喊 “买房就是爱国”的口号。”
有人说,市委书记也有买房的自由嘛!

看到一篇文章说“1917年7月1日,张勋复辟,孙中山发表了演讲”,孙中山是这么说的:
我们本来是共和国,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这个问题不解决,专制复辟就是必然的。共和国就永远是一个泡影。共和的观念,是平等、自由、博爱嘛。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各级行政官员都视法律为粪土。民众,仍被奴役着。 民国应该是自由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当权者的自由,权力大的有权力大的自由,权力小的有权力小的自由。民众,没有权力,没有自由。”

孙中山的那个时代,路人甲一直没机会去看看。但看到几个现在的事情,倒是让头上没有辫子的路人甲对孙中山说的自由有了一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第一个,所谓“买房的自由”。
所谓买房的“自由”,如果这种自由书记有、而百姓无,那么这算是一种“民众的自由”吗?
前几天台湾小马哥为了促进消费,带头去商场买了性感泳裤和装酷夹克。这个做法说的过去,别说台湾人,就算一般的大陆人买条泳裤肯定是有“想买就买”的自由的。
而合肥市委书记这么自由潇洒的买了一套房,那种感觉就像是买了一条泳裤,这么看,在书记眼里,买房就像是买条裤衩一样的自由。
在这么多人下岗、降薪,这么多人的积蓄还不足以支付贷款首付,这么多家庭一月收入的总和还不够买一平米房子,这么多人买了房可能连饭都吃不上靠都没处靠的时代,谁真正享有买房的自由?而书记究竟是代表了谁,局长又是在为谁表演?

第二个,所谓“遵守合同的自由”。
四川广汉市旧客运站人满为患设施陈旧,要从社会吸取资金建新站。有人“通过竞标出资建设这座客运站后,广汉政府却不肯交付经营权,还在合同上玩起了文字游戏。”评估近4000万的客运站,政府要2650万元收回去,最后一次谈判居然说“市委领导”让“把价格再减少1000多万元”。现在,好好的一个新站荒废在那里,出行的群众不得不拥挤在设施简陋的旧站。
据说原因是“旧站的工作人员不好安排”。
同样,想遵守就遵守,那才叫“自由”,否则就是义务。合同这东西,对公民就是义务,还有“法律的保护”,对政府就是“自由”,谁说也也扯淡。
当然,政府不是没有义务,它有保护“旧站工作人员”或是“内部工作人员”的义务,为了这个神圣的义务,它需要“遵守合同的自由”。那么,与政府合作的那位商人的自由呢?

第三个,“上班的自由”。
“河南省宝丰县一工商所上班时间大门紧锁,空无一人。多次敲门无果后,网友拨打门口铜牌上的投诉电话,却被提示号码为空号”。
后来所长电告记者说“那天俺们所有人员都在县局那嘎子开会”。根据前段时间“湖南衡阳官员开会睡觉被免职”的事情,路人甲推测,这个所上上小下从所长到扫厕所的应该一个不剩的都去开会了,不去可能很麻烦。
的确,这些人有“上班的自由”,但没有“不参会的自由”。

好事不过三,讲完了现代自由,再回去看看孙中山后面的话:
“民国应该是博爱之国!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又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民众对当权者恐惧的爱,而当权者对民众,只有口头上虚伪的爱。民国更应该是法制之国!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行政权力一次又一次地肆无忌惮地干涉立法:你不听话,我就收买你;你不服从,我就逮捕你。”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一个打着共和旗帜的家天下,在这个家天下的行政中,我们根本看不到透明的行政程序,更看不到监督之制。那些行政官员,是如何花掉民众的血汗钱,民众不知道,那些行政官员把多少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你们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

“我情有独钟的是直接民权。要让普通的民众都有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力!…让共和不仅是一个名词,一句空话,或一个形式,要让它成为我们实实在在地生活方式,让它成为我们牢不可破地信念。”

路人甲补叙一个狗尾巴毛:自由是宝贵的,绝对是一种稀罕有限的资源。他拿的多了,剩给他妈的就少了;他妈拿的多了,他的就少了。这个情况,在他的国里,就是那个“民国”里至少是这样的。
至于,现在是他的国还是他妈的国,路人甲不知道。你别问我啊,你再问我就给你来个“抑制死”。

#每日经济新闻1月16日报道 为支持楼市拉动内需,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近日亲自对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展开调研,并当场掏腰包买下一套80多平方米的高层住宅。12日,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王爱华更是在当地某电视台一直播 新闻

人又不是為了遠大的目標而活著,渺小的目標才能成為生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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