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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特勤警察破襄樊市委书记儿子贩毒案 多次遭关押

这位特勤?刑警?到底干嘛了?

"2004年,因我参演央视连续剧扮演楫毒队长,遭报复追杀。主要是因为他们误认相书记小儿子贩毒被法律严惩是我所为,连续报复我,让我生不如死!"

-------特警大哥到底想要说什么?演个电视剧就要遭到“遭报复追杀”? 突然又冒出来“他们误认相书记小儿子贩毒被法律严惩是我所为,连续报复我,让我生不如死!”
拜托,市委书记的儿子到底是不是大哥抓的?即便是由于抓过书记的亲戚“江东辉”,而受此牵连。但是,有四位刑警呢,那三位怎么就没事情呢?其中还有个黄姓领导。
不知道这位憋屈特警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一定要说的脉络清晰、完整,让人容易了解

即便是受了冤屈,警察都求救 ,那谁能救警察呢?


[ 本帖最后由 chengshilaji 于 2012-5-24 18: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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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保襄樊平安,几十年抓贼历程坎坷
  我叫江富友,湖北襄樊市樊城区人。2004年8月27日《襄樊晚报》以《江富友26年抓贼500多》为题,详细报导了我从20多岁受聘到当地公安刑侦机关当《特情》,为保密而辞去自来水公司的优越工作,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身份率先在火车站开起了第一家照像点,为公安刑侦机关干起了“眼线、耳目”的工作,先后抓贼500多人,为公安刑侦机关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破案信息以及他在“特情”工作中的优秀业绩和辛酸历程。2005年5月18日《襄樊日报》又以《便衣警察——江富友》为题,更加详述了他几十年为保一方平安,先后抓贼的英雄壮举及不幸遭遇。央视及全国许多媒体竞相刊登、报道了我几十年抓贼的故事,其中贵州的《法制与社会》及《汉江风•正义之声》等杂志,以《江富友不是英雄》、《业余警察痴心抓贼30载》为题,多次报道详述我抓贼600多人的先进事迹和坎坷经历。
  我青少年时就受到许多不公平待遇,因我是原国民党第五战区司令长官上校团长吴国栋的亲属及后勤队江金玉的后裔,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当然被划为“黑五类”,处处受“白眼”。我为做好“特情”工作和抓贼失去了自来水公司的固定工作,更有甚者,为抓贼大义灭亲,将亲侄儿扭送公安机关,将妻侄儿送去劳改,为此,妻子离婚、家庭亲属反目成仇。为抓贼,向刑侦机关提供了特大案信息遭追杀,刑侦机关又无力保护其“耳目、眼线”人身安全,而让其逃生五年之久。在这五年的逃生中我讨饭、捡破烂、擦皮鞋谋生,晚上睡车站、码头、公园,五年过着风餐露宿的流浪生活。现在已临花甲暮年,面临退休养老、医保等问题,因几十年的“特情”和抓贼之举,无单位为其缴纳应交的社保金,以及也未享受到房改待遇,现在是无房居住的孤独鳏夫,花甲之秋势必形成“老无所养、老无所医、老无所居”的悲惨环境。我唯一的希望寄托在唯一的儿子江俊超身上,将来依靠其子为其养老送终。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儿子28岁不幸又突遭“猝死”。这是我这个“便衣警察”最大的不幸。
  二、“便衣警察”晚年又遭伤子不幸
  我原配之妻刘子莲,为我只生了唯一的一个儿子,取名为江俊超,因儿子长的英俊,并希望成年后超过我,为此取名俊超,时年28岁。其妻的侄儿名艾兆华,曾是一盗窃团伙的主犯,我大义灭亲,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受到严惩,服刑期间艾兆华自残失去一支左膀,而逃避法律制裁!为此,原配之妻认为其六亲不认而与之离婚。并将当时年幼的儿子推向我抚育。我为抚育其子,既当爹又当妈,仅靠30多元“特情”津贴费,把儿子拉扯大。为实践儿子超过他的愿望,儿子成年后,我又东借西凑的为其子开办了一个手机专卖店,由其经营,并支持其开展其它项目经营。同时还为儿子筹集资金卖了住房,真正希望儿子比自己强。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11月25日下午4时许,儿子江俊超到樊城前进路《帕菲克》健身会所健身时突然“猝死”。这对我无非是晴天霹雷的打击,使我晚年所依靠的梦想完全破灭,这是最大的不幸。这天下午6时许,我接到一位陌生人电话告知儿子在市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急奔医院后其子已停止呼吸。医院告知抢救五十多分钟……已尽力了……。我要求尸检,当时在场的健身房的郭老板和一位姓徐的警官说:“做法医鉴定费一万多元,你自己出,写申请作尸检。”我拿不出一万多元,迫于无奈而领走其子的尸体……。
  三、其子“猝死”之嫌
  我总觉得其子死的不正常,并对什么是“猝死”更不理解。便向有关人士询问了解,相关人士告知“猝死”有很多原因种类,根据业内人士的讲解,我对儿子江俊超的“猝死”疑问更大,再三恳请当地公安机关对其子“猝死”原因作法医学尸体解剖鉴定检查,并立案调查,认为儿子为他人间接故意谋害致死的嫌疑点很多。
  其一、江俊超是何原因“猝死”?是其内因或者是外因故意诱发内因而构成间接故意杀人?未经法医解剖尸体难易定论。如系故意诱发内因间接故意杀人?是采用何种引诱手段,方式足其突发“猝死”呢?按照法学逻辑推论是故意引诱还是过失促成?
  其二、对江俊超尸体鉴定是其关键,对其“猝死”予以立案侦查是其重要手段。公安刑事侦查机关对江俊超“猝死”应当作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后,指定专人了解生前经常往来频繁人员及其关系程度,以及了解频繁往来中的原因。
  四、其子“猝死”的外部诱因可疑处
  为了协助和便于公安刑事侦查机关调查了解与其子“猝死”之嫌的相关事宜,我提出如下几点调查线索和嫌疑根据:
  之一,其子生前经营的生意状况
  购卖或租赁襄城坊古一条街“家乡鹅”大酒店。其子死亡后的这段时间里,不少人经常给其子打电话询问其酒店转让事宜。来电号码存其手机中。该酒店产权是其堂兄江东胜所有,江东胜曾是襄樊市政府南湖宾馆白案部经理,与当时市政府某高官关系非常密切,后在与此高官洗黑钱时发财购买了襄阳城仿古一条街“家乡鹅”大酒店,后此高官调离到省政府后又替此高官洗黑钱发了更大的财,现又在武汉市江岸区开设一家大型豪华的,名为“广东家常菜”大酒店。对此应查清死者与这位堂兄之间关于“家乡鹅”大酒店的产权,经营权等关系。以及在樊城王家台二手手机市场经营的手机店状况等。
  之二,其子生前居住情况。他生前住在襄城北街三九酒厂公寓,租住原市三九酒厂厂长“大贪官”马永富的私房。死者生前与马永富的儿子“马义”为“铁哥”关系,经马义的关系租住在此,每月租金500元。据“马义”在江俊超死后对其我讲:江俊超生前在该房内购置的有新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电脑,保险柜,及床铺和高档用品,他的现金不存银行,全部放在保险柜内,每次赌博少则万元,多则五、六万。对“马义”的话是否属实应予查清。
  之三,应查清其子财产及去向情况。
  马义所讲的江俊超生前的财产在其死亡后去向不明,尤其是保险柜内存有何物?还有电脑内存有何内容,我概不知情,这些物资现在何处?还有“家乡鹅”及手机店的经营收入情况更不知情,均须查清。
  之四,濒往人员嫌疑点。江俊超生前与“马义”,江东胜及弟江东辉,刘子莲及侄儿艾兆华等人濒往甚密,其疑点:
  (1)马义之疑点:“马义”与江俊超生前为“铁哥”关系,共同开发经营相关项目,共同到广东,福建等地数月从事经营活动,我及全三九酒厂广大干群投诉举报过“马义”之父“马永富”在三九酒厂任厂长期间有与市政府某高官有洗黑钱嫌疑,又让死者租住其父私房内,此房系全体三九酒厂干群职工多年向有关上级领导机关举报过的“大贪官楼”。二人形影不离,同吃同住,同乐,对死者生前一切情况了如指掌。从死者手机录像反映,“马义”同死者等人多次聚赌,其中一次2009年9月10日晚上八点十分至9月13日凌晨三点三十六分长达三天三夜(详见死者手机录像附件)。江俊超死亡后“马义”欺骗我领走死者的户口本,身份证,欺骗去医院领江俊超遗体,医院告知无其事,“马义”在其子死亡后报停其手机卡,骗补走死者手机卡,其后“马义”不知去向,四处寻不见此人,至今也不知其下落。我之子租房无法打开,生前遗物不知去向。此人与其子死亡有无必然联系,动机是否谋财害命或杀人灭口。唯有找到“马义”后经详细询问可知详情。
  (2)江东胜、江东辉之疑点:
  江东胜、江东辉为亲兄弟,系我大哥江富财之子与江俊超为堂兄关系,在“家乡鹅”大酒店事宜中其兄弟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即是买卖关系还是租赁关系,江东辉92年系一轮奸少女团伙头子,我向公安机关告发将其捕获,其他成员受到严惩,而江东辉经其兄江东胜利用与市府领导的“特殊”关系将其弟无罪释放。其后江东辉与其父江富财对我行凶打击报复,用铁锤打伤我,经清河派出所解决时,其父子逃跑解决未果。江东胜兄弟二人是否又向其伺机报复呢?江俊超死亡后,江东胜却兴灾乐祸的对我及在场的亲属们等说道:“不要请什么律师,我就是律师、我就是法律,江俊超的遗产让你们得多少就是多少。”并把江俊超“猝死”在帕菲克健身会所,给的所为“人道主义”一万元的丧葬费也强行拿去,全部花光,并将“马义”等人所买的几十个花圈费用也报销!另江东胜还“委屈”的说倒贴了七千多元。足以证明江东胜在江俊超死亡问题中的知情程度的重要性。
  (3)刘子莲与其侄儿艾兆华之疑点:
  刘子莲虽与江俊超为母子关系,且一同生活,根据“虎毒不食子”的观点,其母不可能直接故意伤及儿子,但不能完全排出侄儿艾兆华利用姨侄和表兄弟关系,寻机报复杀人呢?因艾兆华90年曾是一盗窃团伙主犯,是我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捕获严惩,我却突然又和抓捕艾兆华主办民警,原清河派出所刑警中队张某的父亲结了婚。他们向艾兆华和刘子莲透漏了是我告发了艾兆华的犯罪全过程!服刑时艾自残失去左膀,而逃避法律制裁,正因如此,刘子莲对我获恨在心而离婚。所以艾兆华及家人对我恨之入骨,也有可能利用亲属关系寻机报复。江俊超“猝死”后,刘子莲毫无悲伤表情,而是迫不及待的打儿子财产主意,对其子“猝死”之嫌毫不关心,数月见不到其人,却伙同江东胜、马义等人将其子所有动产及有价证券、现金存折、保险柜、家具家电等全部盗走,现又将他们盗不走的,搬不动的,我给其子买的两套房产和两份平安保险金,又向法院起诉要分割未能盗走的不能动的房产,可见其母及艾的家人和他们的裙带关系嫌疑点之多。
  (4)再次预谋杀人
  更为悚目惊心的是农历2009年12月1日晚上八点多钟,我骑电动车行至樊城长征路火车站货场附近时,一辆白色高级小轿车停在路边,突然一男一女从车上下来,女的上来猛地一下把我连人带车推翻倒地,当时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差几毫米就把我压死了,当时我被摔得晕头转向,脚也摔伤了站不起来,我打手机报警,男的不让打,当时路人帮助报了警,警察来后登了记问了事发经过,对方却说:没事,我们把他送医院里救治,私了算了,我们是熟人朋友,后来对方不知又和警察说了些什么?警察就走了,到市中医院后,对方丢下了400元钱就溜走了!这一对男女是何人?我从不认识?他二人为何企图至于我死地?警官又为何草草了事?这明显是一场有预谋的杀人未遂案,就这样不了了知了!由此,我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不敢公开出门了!
  (5)其他因素:如江俊超死前一个小时,健身会所的工作人员一女青年给其送一个饼子吃,饼子与其“猝死有无必然关联?这个女青年和江俊超又是何关系?为什么送其饼子吃?江俊超死后还有一个女青年给其手机打电话,自称是其女朋友等等”。此女人在电话里威胁我说“不要再告了,再告没有你好下场,老子们黑白两道都有人,小心老子们整死你等等”!
  (6)江俊超为《帕菲克》健身会所的常年会员,会所在接纳会员时除交费外,对其身体是否进行体检?对会员的身体、年龄有何要求限制,对每次健身前又有何具体规范条件?等等。
  综上,我对儿子的“猝死”感到非常意外、蹊跷,一个健康的青壮年怎么会“猝死”呢?唯有尸检和对疑点进行调查方可得出正确结论。然而,我之子死后至今数月了,我多次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但至今不予立案。更可悲是市公安局长、市政法委书记在接待我时,却无知的答复道,要我提出证据,以证实其子为他杀而予立案。作为一个地市级的公安局长,作出有违《刑诉法》的可笑回答,真让老百姓不可思议!为此,我多次提出申诉,至今,此案悬而未决!
  试问,和谐社会,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诚寻有正义感、不畏强权的律师为我伸张正义!!!
  
  江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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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高官厚禄 于 2012-5-24 17:56 发表 无人性,无天理,无底线(上无天理,中无人性,下无底线).


于国福有话说 


    在2011年11月2日凌晨4时53分,笔者接到被湖北省襄阳市的江富友先生的(手机:13871706814)短信称:“各位敢为正义呐喊!敢为法律助威!热心老师:因我91年抓了原市委书记亲戚违法犯罪事实。遭报复、陷害、追杀!我从北京久敬庄被绑架现已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黑监狱】望从网上呼吁营救我!便衣警察江富友含泪敬上。”


 


    于是,笔者通过网上搜索求助人“便衣警察江富友”获得以下信息。希望广大有正义感的网友们尽快转发此信息,以便“便衣警察江富友”尽快获释。


 


    【便衣警察江富友网上信息】 湖北襄阳市刑警江富友抓坏人太多被追杀,儿子疑被害


 


    江富友、现年57岁,曾于1976年受聘于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职业“特情”。至今30余年。


 


    在这30余年便衣警察的生涯中,抓贼600余人并参与破获各类重大案件,受到了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襄阳晚报》已有报道。他曾因抓获贩毒集团主犯(原襄阳市委书记之子现已被正法)及一些官员们的亲朋好友遭到了打击迫害,于1995年刑警队领导要其先躲避,直到2000年犯罪集团的成员全部落网才回到公安局。


 


    “便衣警察”普法


 


    2008-3-4 16:12:17 作者:刘涛 来源:汉江传媒网-襄樊晚报


 


    


 


    昨日,被群众称为“便衣警察”的江富友为襄樊大升黄冈学校的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向同学讲述自己27年抓获500多名小偷的故事。会后,江富友与全校师生共同在“遵纪守法”的横幅上签名。


 


    但回来后领导却说:“他是自动离职”,因此他丢了工作没了收入一无所有无法生存,妻子改嫁他人,唯一年仅29岁的儿子不明不白的惨死,至今死因不明,当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不给做尸检。这就是一个有正义感、深受人民爱戴、人民心中的英雄“便衣警察”的悲惨人生。


 


    于国福有话说 2011年11月2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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