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与不砸,其实也没什么
关键是要砸掉头脑里的“毛塑像”。
开发商的行为符合目前的“法律”,人家买下来,就是人家的财产。这又不是什么几级“文物”。
砸与不砸,开发商有处置权,其实也没什么。
要说如此摧毁毛的塑像,邓干的最多。老邓初掌权柄,专门还开了会,定调泛滥的毛塑像该留多少。其后,一夜之间如此处理了多少毛的塑像?俺就见过一张旧照片,应该是在一广场上,一帮人用绳索套住“毛”的脖子往倒了拽,类似于“萨达姆”。这都是前几年还喊着“***万岁”的人们干的。
别说立在街中心和广场的毛塑像大多被处理了。就是家家都有的各种材质的“小毛像”,绝大多数的不也是被毁弃了?
那些痛心疾首的人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家的毛像哪里去了?如果要治“开发商”的罪,您们怎么办呢?自裁吗?
如丧考妣,至于嘛。多大个的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