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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吹雨打 于 2010-4-15 10:06 发表
您的观点有些强词夺理了。《里加和约》与卡廷惨案相隔不过20年的时间,经历过苏俄反干涉战争的人都活着,对于波兰的干涉自然印象深刻。
哦,那是我强词夺理了。那您老人家给加个期限,应该以多少年为基准?以此为基准以往的都可忽略不计,希望您予以指正。
另,普京老人家都跪献鲜花以示谢罪了。您老人家操的是哪份闲心?总不会您能到了这个级别,拿起这花扔到垃圾桶,或者您老人家几步上前揪起普大总理,训他几句----献什么献!有什么可献的!您说呢?您这个自称是倒插门的“台湾女婿”,怎么讲呢?是“蒋氏女婿”呢?“李氏女婿”呢?“陈氏女婿”呢?还是“马氏女婿”呢?应该不是“毛氏、邓氏、江氏或者是胡氏女婿”吧?也许正是争了命的要做“习氏女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