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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1-7-23 09:08 显示全部帖子
內地漢金紫荊廣場燒國旗 金紫荊燒國旗 內地人洩憤 「打倒共產黨,中國政府侵吞我土地!」74歲江西男子昨晨到內地遊客必到的灣仔金紫荊廣場火燒國旗大控訴,據知他自稱土地被侵吞,投訴無門而犯險,在場幾名內地愛國青年見狀報警及把國旗重新升上。警員趕至拘捕事主,其後把燒穿窿的國旗除下換上新旗,昨晚落案控以干犯《國旗及國徽條例》罪,今日提堂。 涉嫌火燒國旗男子姓朱(74歲),江西人,皮膚黝黑,操外省口音。現場所見,損壞國旗至少燒穿三個洞,其中中間位置一顆黃星更燒破兩個洞,警員事後撿走爛國旗。  內地男子闖進升旗區降下國旗後點火燒旗。  遭火燒的國旗留下小破洞(箭嘴示)。  警方鑑證科人員到場在旗杆上套取指模調查。 馮國良攝 稱土地被侵吞 有寃無路訴 消息稱,朱姓事主在內地捲入土地糾紛,他不滿土地被侵吞但多次投訴無門,有人向警方透露,這次專程來港燒國旗洩憤。昨晨11時許,朱姓男子孭着斜孭袋,獨自到灣仔金紫荊廣場,當時廣場內有不少內地遊客,其間他跨過鐵欄進入升旗區,然後解開繩索降下國旗,另一手拿出打火機「撻火」燒旗。 事主其後丟下損毀國旗步出升旗區,在場4名內地青年上前阻止他離去及報警,事主亦留下不走,其間一名青年步進升旗區升起國旗。警員到場時,事主大叫:「打倒共產黨,打倒中國政府,中國政府侵吞我土地!」警員指他涉嫌干犯《國旗及國徽條例》被捕。其後警員將損壞國旗解下,交同袍撿走化驗調查。稍後警員再取出一面新的國旗換上升上半空,其間播放國歌,吸引在場大批遊客圍觀。警方鑑證科人員事後亦到場,在旗杆上套取指模。 曾因塗污國旗被罰款3,000元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指,事主若真的有寃無路訴,要南來香港燒國旗洩憤申寃,反映內地欠缺投訴機制令國人投訴無門,是中國人不幸。 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在公眾場合故意燒毀、損壞、塗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及國徽均屬違法,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入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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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具有正義的能力,使民主成為可能;人具有不正義的傾句,使民主成為必要一一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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