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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国民党当年所谓白色恐怖究竟有多恐怖?

王勇:国民党当年所谓白色恐怖究竟有多恐怖?

提起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大家都会想起老虎凳、辣椒水,想起蒋介石那一句疯狂的叫嚣:“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

不过,史料看多了,才慢慢明白,原来这些印象大都来自于小说和电影,而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国民政府的统治并不严厉,“白色恐怖”并非常态,即使是在所谓“特务密布,军警林立,控制最为森严”的上海滩,马列主义的著作也是可以公开出版的。

“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这句话,既不是蒋介石说的,也不是国民党的政策。

长期以来,很多人都以讹传讹地认为,蒋介石下令实行了“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屠杀方针。团结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陈立夫大传》便如此记述:“蒋介石在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对于逮捕的CCP员和进步人士采取'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残暴政策,大肆屠杀。”共军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纪实文学《穿过硝烟的握手》似乎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文中在关于蒋介石与苏联大使商谈第二次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问题时这样写到,蒋介石表示可以让中国CCP合法存在,“语气那么大度与肯定,仿佛对CCP举起屠刀,咬牙切齿喊出'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口号的不是他而是别人。”

其实,“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这句话,并不是蒋委员长说的,而是出自于桂系军阀陶屠户之嘴。

这位陶屠户,名叫陶钧,与他的上级胡宗铎一样都是湖北人,因打仗卖力,得以在地域观念十分强烈的广西军事集团中崭露头角。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开始“清共”, 3个月之后,汪精卫在武汉“和平分共”,是谓“宁汉合流”。没过几天,宁汉又分流--南京军事集团中的李宗仁与武汉军事集团中的唐生智闹翻了,桂系西征,第19军在军长胡宗铎、副军长陶钧的指挥下于当年11月一鼓作气杀回老家。

而当时的武汉三镇,红旗依然不倒,中国CCP领导的各种游xing示威和武装暴动此起彼伏,仅桂系来汉的那个月就发生两起重大事件:11月中旬,人力车工人领袖马得胜率领群众几千人攻打友益街,试图夺回被国民党改组的总工会;11月下旬,震寰纱厂又闹工潮,几千名工人和学生在集会上当场处决5名“工贼”。

乱世用重典,便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来。

胡宗铎成立全省清乡督办公署,自兼“督办”,升陶钧为新扩编的18军军长、兼公署“会办”。黑云压城,一度是大革命中心的江城终于进入最黑暗、最恐怖的时期。

《胡宗锋、陶钧在湖北的统治与崩溃》一文披露了这样一段史料:据程汝怀的副官长郭亚屏谈:武汉卫戌司令部军法处长余良才拿着一张军法处的犯人名单向陶钧请示,名单上案情轻重不等,有的可以交保,有的可以定案,有的还待继续侦查。陶钧接过来信笔一圈,批上“一律枪决,以免麻烦”8个字,谁知圆圈划大了,把写签呈的军法官姓名也圈了进去,余良才用手一指说“这是法官”,他才意识到圈圈没有画准,便一面改划一面说“法官不杀。”

陶屠户的草菅人命,可见一斑。
吃不到葡萄可以吃葡萄干,但是一定要说葡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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