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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在JC门前拉条幅,立牌匾!

两点认识:
1、从照片看,家属承认录象的真实性,不管有无剪接,仅从播放的内容看,该22岁的“孩子”是死有余辜,见过不要脸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能在公安局门前树牌子的能是老百姓?
2、这次公安的录象很快上网说明一个问题,真相其实很简单,网民其实很公道,但为什么干警出事受委屈,马上就有正视听的录象上网。老百姓(如杨佳)受委屈,录象和庭审就躲躲闪闪,明显司法不公嘛!如果司法公正这“孩子”的家长就不会造这大的舆论,直接上法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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