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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2-14 22:37 发表 
中国的法律,如果说有,那就是钱权勾结,鱼肉百姓。没钱没势的人,是没人权的;有钱有势的人,才有人权。
重庆打黑,把一部分有钱人给打了。所以,在某些人看来,就不可容忍了。仅此而已。
试问:在中国,那些黑社 ...
从原始社会到民主社会,从没有法律到有法律,就是进步,法律本身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有法律当然比没有法律好,乌坎村民就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面争取自己的权力,难道非要等到有了好的法律才能依法办事?法律的好坏就看解释权在谁的手里,中国的法律上明明白白的就有言论自由等等条款,在现有的法律下面,同样可以挣得话语权,争取自己的利益,难道因为钱权勾结,就束手待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