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7-14 08:29 发表 
文革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文革中非正常死亡的人,是完全不必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程序和原则而判决处决的,因受迫害而得不到基本的生活所需、医疗服务,以及不堪受辱而自杀的。有些人的死刑没有经过审判,往往是一个人说 ...
新驴上路

19#大中小发表于 2012-7-14 06:59
只看该作者 人本不该有敌人,但有些人以侵害他人、奴役他人为业,那么没办法,不管被侵害者是否承认,这些不知反省和改正的侵害者都成了事实上的敌人,这是无奈并可悲的。但本着基本的人道精神和人权准则,被侵害者在反抗暴政追求自由时,依然应当尽可能善待所有人,包括对待敌人;尽可能给所有人公平,包括对待敌人;尽可能尊重私权,包括对待敌人;尽可能遵循程序正义原则,包括对待敌人;尽可能保障人权,包括对待敌人;只有这样的社会,才是人们可以寄予期望的。
这些话听起来冠冕堂皇,非常正确。
请问,弱势群体如何善待武装到牙齿的敌人?
邓玉娇如何善待敌人?敌人来了我和你费厄泼赖,文明礼貌?
杨佳如何善待自己的敌人?一对一俺们费厄泼赖?
陈光诚如何善待敌人?敌人来了有好酒?咱们有话好商量?
拆迁队开着推土机来了,你怎么和他费厄泼赖?咱们依法办事?
乌坎村民如何善待敌人?放下武器,咱们有事找政府,握手言欢?
达豪集中营的奴隶如何和自己的敌人讲费厄泼赖?他们根本不把你当做人来对待。
所以,对方根本不给你这个机会,分明就是你死我活的较量,你在那里自作多情,你站着说话不腰疼,木有一点点可操作性。说到底,只有真正建立起民主文明的法制社会,只有当人民成为自己国家的主人,你的理念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一个手无寸铁的弱者是木有权力规定神马游戏规则的,你必须按照敌人的方式出牌,木有选择余地。